华。耿立华的犯罪档案随之浮现在姜凌的脑海。档案编号:JJ-2024-1215
姓名:耿立华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6年7月19日
入狱日期:2024年12月3日
入狱年龄:68岁
刑期:有期徒刑12年
罪名: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耿立华伤人案当时还引发了社会大众对于医患关系的热议。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耿立华之女耿思敏是南江市仁心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她在2024年11月15日为患者张石雄进行一台高难度脑膜瘤切除手术后,患者因基础疾病复杂及术后并发症于11月25日不幸离世。
患者之子张强认为其父死亡系耿思敏“手术失误”所致,多次在医院闹事、辱骂耿思敏,并向院方及卫健委进行不实投诉。11月28日下午,张强再次前往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区,堵截并持续辱骂取思敏。在争执推操过程中,张强情绪失控,用随身携带的金属保温杯猛烈击打取思敏右手前臂及腕部多次,致其当场倒地,痛苦不堪。耿立华当时恰好来医院给女儿送饭,目睹了女儿被袭击的全过程。据目击者称,耿立华在看到女儿被打倒瞬间,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随即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中抽出一把家用剁骨刀冲向张强。周围医护人员和保安根本来不及阻拦,耿立华持刀向张强肩颈部、背部及手臂连续猛砍数刀,造成张强大出血,当场休克。现场血迹喷溅面积巨大,场面极其血腥混乱。
耿立华在行凶后并未逃离现场,将刀扔在地上,跪坐在昏迷的女儿身边,直至警方到达将其控制。
警方介入,受害人张强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臂丛神经严重损伤,颈背部多处深达肌层的开放性撕裂伤伴大量失血,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构成重伤二级,遗留严重残疾。
被张强打伤的耿思敏右前臂尺桡骨骨折,右手腕部严重挫伤伴尺神经损伤。虽经多次手术,但尺神经功能恢复不佳,导致右手精细动作功能永久性严重受损,无法再执刀进行神经外科手术,其医生职业生涯被彻底终结。案子的审判结果很快就下来了一一耿立华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但鉴于其系目睹至亲突遭严重伤害后临时起意、事后未逃离、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受害方张强对引发本案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强亦因故意伤害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入监初期对耿立华进行心理评,发现他存在严重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总是不断回忆女儿被打时的场景,并反复表达出自责与悔恨。耿立华的这份自责主要是对女儿前途的担忧,他并不后悔砍伤张强,一提起张强便咬牙切齿,觉得是张强毁了女儿。
经过药物及心理疏导后,耿立华的情绪趋于稳定但极度消沉,身体状况堪忧,寡言少语,极少与他人交流,对过往经历讳莫如深。平时主要的爱好是阅读医学期刊以及与女儿通信。
时间往前倒推三十年,1994年6月15日,柯小雨被害。此时的耿立华38岁。
柯小雨是他杀的吗?
耿立华入狱时,姜凌曾看过他的个人档案。虽只有薄薄的几页纸,却记录着耿立华经历过的那段人生。耿立华出生在晏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亲是机床厂技工,母亲是纺织厂女工。他是家中独子,少年时期经历过三年困难、大革命运动,学业中断,16岁就进入晏市机械厂当学徒工。
1978年,22岁的耿立华调入晏市医学院设备科,成为一名医疗器械维修技工。凭借刻苦钻研,成为科内技术骨干,尤其擅长精密手术器械及早期影像设备的维护。
1980年与同厂女工赵淑芬结婚。赵淑芬性格温顺,身体较弱。1982年,女儿耿思敏出生,成为耿立华人生最大的希望与寄托。他对女儿倾注全部心血,期望极高。
1985年,妻子赵淑芬因子宫肌瘤在晏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术后发生严重感染,引发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于术后第7天死亡,当时耿思敏才三岁。妻子去世之后,耿立华没有再娶,独自一人抚养女儿耿思敏,父女二人相依为命。他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生活重心全都放在了女儿的生活与学业上。耿立华长期在晏市医学院设备科工作,后医学院并入晏市大学,设备科升级为医学工程处,耿立华继续担任高级技师,因为长期患有高血压、冠心病,2011年提前病退。
工作期间,耿立华技术精湛,寡言少语,责任心强,但对工作要求近乎苛刻,尤其对手术器械的清洁消毒流程异常关注,常因此与护士、供应室人员发生争执,被认为过于较真、脾气古怪。他与同事关系疏离,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要说耿立华这个女儿,真的很优秀。
耿思敏自幼聪慧勤奋,在父亲严格要求和自身努力下,高考考入国内顶尖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八年直博,毕业后成为南江市仁心医院神经外科医生。可以说,耿思敏是耿立华一生的骄傲和精神支柱。他退休后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照顾女儿生活、帮忙带大了外孙女,关注女儿的事业发展。女儿在神经夕科领域崭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