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热闹的爱好,准备先带着两位充当保镖的特勤到十里河转转。
那儿应该也有王瑃的藏货的点,至于怎么找,林思成还没想好,得去了看一看再说。
暗暗转念,脚都抬了起来,他又突地顿住。
若有若无间,鼻子里飘来几丝怪味。
不是水果的香味,也不是蔬菜的青草味,更不是水产品的海鲜味。
就象是食用油的变质后的那种腊味,又夹了一丝淡淡的尿臊味。仔细再闻,还有一丝腐烂的大白菜的味道?
关键的是,很熟悉,好象闻过好多遍。
林思成用力的抽了几下鼻子:不对,这是墓里的味道,而且必然是大墓。
说准确点:这是漆器的味道。
不是现代的油漆,而是古代的大漆:腊油味是桐油氧化后特有的哈喇味,尿臊味是漆酶残留物中的酶蛋白分解产生的胺类气体,烂白菜味是朱砂与漆酚作用生成的二甲硫醚。
如果是正常环境下的传世品,气味早散完了,别说闻,放嘴里嚼都尝不到。但如果是从完全密封,完全无氧的古墓中挖出的漆器,这样的怪味至少要挥发半年到一年。
生坑货?
林思成抽动鼻子,慢慢的移动。
浓了一些,味道是从这个方向传来的
找到了
不远,离他之前站着的地方很近,也就七八米。现在更近,也就四五米。两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站在围观的人群外,一个穿着迷彩服,一人穿着“香果园”的工装。
一个手里拿着一盘绳子,一个手里拉个小推车,都是装卸工的打扮。
不用怀疑:这两个要么刚从墓里出来,要么刚从放漆类文物的库房出来,而且绝对是刚出土的那种。
奇怪的是,两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眼神更怪,就好象认识他一样。
而且带着那种,“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突然出现在了这里”的那种意味。
林思成眼皮直跳:不好这两个是王瑃的手下,而且认识自己。
但怎么可能?
好歹化了妆,即便没到改头换面的程度,但除非对自己印象极深,不然不可能只是几眼就能认出自己。
更何况,警队之前做了那么多的防范工作,连王瑃都没见过自己,她的手下能从哪里见?
当时还不知王瑃叫王瑃,只知道她就是潘家园随手设套的那个女人的时候,警队就未雨绸缪。不但屏蔽了赵修贤店里的监控录像,更是把千金庐、西单商场的监控也一并销毁。
而每次行动,附近不但有指挥车,更有随队技侦。不管是任丹华还是于氏兄妹,不可能做到偷偷拍照,还不被技侦发现的情况。
反过来再说:王瑃要见过自己,知道任丹华心心念念要拉入伙的那个年轻高手,就是她顺手在潘家园坑了一把的那个小伙,她用脚趾头也能猜到:马山就是自己弄进去的。
以这女人的谨慎,早逃的没影了,而不是现在这样疑神疑鬼,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
那见了鬼了?
正惊疑不定,林思成福至心灵:其中一个在接电话,两只眼睛盯着自己,嘴里嘀嘀咕咕。
就离着五六米,他想听不清都难:“这是那个扒散头的行家不是只有二十出头吗?”
另一个左顾右盼,象是在人群之中搜寻什么。
明白了:这两个并不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另有他人,而且就在附近。
林思成左右一瞅,眼神突的一凝:稍远一些,一个男人拿着手机。
个子不高,被掩没在人群之中。戴着口罩,看不到五官,但偶尔一探头,露出一对眼角略有些皱纹的桃花眼。
眼神中透着几丝狐疑,几丝恍然,以及惊悚
林思成的心里“咯噔”的一下:于季川?
他在这儿,那于季瑶,更或是任丹华呢?
双目急扫,林思成愣了一下。
找到了:离的很远,差不多有二十多米。过道拐角的地方,站着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女人。
同样看不到五官,但同样,那对桃花眼,那对狭长的眼角,以及瞳孔中惊恐的光,让人的印象格外的深。
林思成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怪涂副支,怪言文镜:一个跟梢跟丢了人,一个带着技侦在监控室布控,被关键人物摸到了眼皮子底下,竟然都没发现?
但有时候就是这么巧:突然就发生变故,冒出来一个北水公司?
人多不说,态度还不是一般的强硬,而且闹出了好大的动静。言文镜也罢,技侦也罢,全被这十来位北水公司的工作给吸引了过去。
恰恰好,于季川和于季瑶就混在那些看热闹的人当中,且遮的严严实实。
那任丹华呢,是不是也在这?
管不了那么多了
林思成扶了扶眼镜,声音低不可闻:“言队,我暴露了!”
言文镜眼皮一跳:“暴露,我怎么不知道?”
林思成叹了口气:果然,他压根就没发现?
“两个王瑃的手下:那个拿绳的迷彩服,那个拉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