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云很高,上午的那片云到了中午才飘远。天终于通透了,就像人的心情。
萧客一手拉着小七,一手拉着小米,摇摇晃晃走在大街上,时不时会招来一些或艳羡或鄙夷的目光。
以当地的风俗,他这么做是有些不合礼法,却也不算很过分,这还要归功于他一身飘逸的书生装束。文人多风流,大家也就见怪不怪。
沈小七与小米穿的都是裘袍,一件十几两银子,这可是萧客花了血本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光鲜艳丽的狐皮衣领总不能配一个鹅黄小袄吧!
裘袍偏大,沈小七穿着略显宽松,为此她还多穿了件衣服。而小米就没办法了,她身高还没发育完全,萧客本来是想让裁缝把衣服改小一点,可她坚持不让,说过这样可以多穿两年了。这袍子本是遮膝的,小七穿着还好,小米的却都要垂到脚脖了。
午饭是在路边摊吃的。三个人衣衫华丽,整的人家小摊老板都有些惶恐。
“少爷,文汇热不热闹啊,我还没去过呢!”小米总是第一个发言。
“你还说呢,上次要不是你丢了,不就去过一次了么!”萧客道。
“我也不想啊,他们绑架又没有经过我同意!”小米嘟哝道。
“说到底你还是在怪我,可是我也不想啊,你们那天非要让我先走,再加上,因为王大锤的事我正生着闷气呢!”萧客说着,看到小米已经开始急了,忙道:“好好,不提王大锤~话说他一个杀猪的为什么叫王大锤啊,应该叫王大斧子才对!”
三层小楼还是那么热闹。此时正是文汇高/潮时刻,还没进门就听见喧嚣。萧客带着两个妞来到门前,便信步走了进去。
收费小妹见萧客竟然带了两个人,为难道:“萧公子,这——”
“哦,要几个人的钱?”萧客心情好,想着今天也会有收入就没有计较,说着便身上向怀里掏。
蓝羞月早已看到萧客,此时正穿过人群走过来。她已经几天没见到萧客了,虽然不知道萧客为何忽然之间变得那么冷淡,却在心中解释为“他心情不好”,所以蓝羞月一直在等他,希望他今天会有所改变。
蓝羞月已经走过来,丝毫不顾他人的眼光,径直走到门口道:“小兰,自己人不能收钱,快让他们进来!”
萧客这才看到蓝羞月一改往日风格,没有穿蓝色或白色的淡色衣服,而是穿了鲜亮的衣服。上面是个披肩,中间是个遮臀的短袍,下面是条裤裙,三层交叠,色艳而不妖。
沈小七立马黯然失色,与蓝羞月站在一起,就像土豪之与王贵。沈小七也意识到这一点,神色黯淡下来,继而想到自己的正妻身份,立即挽上相公的胳膊,以此寻找自信,好看的小说:。
蓝羞月还无暇顾及沈小七,也没有心思争风吃醋,因为只要萧客不理她,她连争风的资格都没有。
萧客看到蓝羞月,迎上去掏出身上带来的两条狐皮领,道:“这条是你的,这条是小玉的,看看满不满意!”
“满意!”蓝羞月欣然接下,将小玉的那条装了起来,然后直接将自己的那条戴上。
因为穿得太厚,蓝羞月动作略显笨拙,衣领在脖子上打了折,萧客刚想帮把手却让沈小七抢了先。
“妹妹戴上这个更好看了呢!”沈小七道。
虽然在外观上输给了蓝羞月,但不能输了势,一声大方的妹妹称呼足以压住她所有的光华。
沈小七说的没错,蓝羞月这个打扮很好看,之前的三层如今变成了四层。另外,她穿亮色的衣服似乎还要好看些,少了几分高雅端庄,多了几分娇媚可人。蓝羞月脸型有些圆,穿艳色的衣服更显得娇艳无比。
蓝羞月长久穿着素色衣服,显得她高洁淡雅一些,此时换上鲜色衣服萧客才发现她是多么炫目。
大庭广众萧客也不方便说什么夸赞的话,然而他惊艳的眼神早已出卖了他,蓝羞月看在眼里,心中无限喜悦。
萧客感到自己失态,急忙收回眼光道:“那个,别愣在这儿了,进去吧~”
萧客已经是这里的熟脸,许多人都过来打招呼。沈小七一直挽着相公的胳膊,尽量保持着端庄,大方地应对着。
“柳卿,这是拙荆——小七,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柳公权柳公子!”萧客道。
沈小七盈盈一揖道:“见过柳公子!”
“不错不错,郎才女貌!”柳公权从来都不是个知礼的人,说起话来很随便。
沈小七心中也是很诧异,她也听说过这个大名鼎鼎的柳公子,本以为是个儒雅男子,却不料竟然这般不拘一格,这样比较起来还是自己相公好一些。
柳公权又道:“萧兄今日怎么来的这般晚,莫非是想放弃这次文汇,不打算出风头了?”
“然!”萧客捋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风骚道。
“急流勇退,谓之知机~”柳公权也是一捋胡须淫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表情一个比一个风骚淫/荡。
萧客带着妻子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