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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事件经过(2 / 2)

家不容,娘家不能归。与兴云府来寻惜日闺中蜜友,尚无着落。

吾妻良善,感其救女之恩,带回家中好生款待,后租住同院正屋,每月800文,多日相处之下,白氏颇通文墨,言语不俗,字亦不俗,吾妻同爱之,两相甚欢,小女也甚喜,言谈之中言我夫妻二皆擅柳体和云体。 原本是夫妻趣事,却引来祸患。

六月初十白氏寻到其故人,林府大房夫人,几番结识,吾已记不清也,最后认识一布庄妇人严氏。

于七月初一隔壁钟婶托妻写下一封信,内容看后面信件。

吾妻以为友人相帮,举手之劳。后严氏赠银百两,言辞恳切,余与内子无功,不敢收。

七月初三吾在解意书馆抄书,其掌柜见吾字迹不俗,让吾代写家书一封,顺带供小儿临贴,说小儿最爱云体,吾未多深想,相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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