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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红了(1 / 2)

2013年10月10日。

就在今天!华夏国的首都,京都市发生了两件震惊全市的大事!

第一件,就是华夏国当红歌星——唐忆如,遭到疯狂粉丝的挟持!可幸的是,最终有惊无险,被好心人给救下了。

第二件,就是华夏国,出现了一个真正的全民英雄,那便是——t恤哥!

年轻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仅仅是扔出了几块石头,就被唐忆如的粉丝们捧上了英雄的高度!成为了万众崇拜的新人王!

一时间,名声大噪!没多久,七大胡同八大巷,上到敬老院,下到幼儿园:“t恤哥”三个字是真正的成为了路人皆知!红的那是相当彻底!

某某两白领在公司中对话。。

“小魏,今儿穿t恤啊!”

“是啊!t恤流行嘛!”

“那我这西装革领的,大夏天算什么事儿啊。”

“去换了呗!”

“那不被老板炒啊!”

“不会的,怎么会呢!”

“怎么呢?老板不是一直要求西装革领才正式么。”

“不会!他今儿也是穿t恤来的!”

“哦。”

而嗅觉快过狗的精明商人们也开始借着“t恤哥”的名头贩卖t恤,让各个小店中本来不值一提的普通t恤瞬间炙手可热!

“嘿!哥们,知道t恤哥吗?”

“知道啊!就是救下唐忆如的英雄嘛!”

“你知道吗?他穿的t恤是我这里买的。”

“真的?!快带我进去看看,看看!”

“好嘞!”

某个菜场中。

“王婆!今儿怎么这么早就收摊了?!”

“不做这门生意了,挣不着钱啊!”

“那您这么大年纪能干嘛啊?!”

“卖t恤去呗!”

。。

其实华夏国财政部应该给年轻人颁发一个全民英雄的奖章,为什么?因为他再次刷新了gdp!

一时间,t恤哥已经成为了华夏国无可替代的当红名词,好看的小说:!

可这名词的主人,此刻,却是对自己的一番“伟业”毫不知情!

“老板,给我来一碗汤包!”

站在夜市里的汤包摊子前,一个白白净净、身材端正,穿着普通t恤,普通牛仔裤的年轻人从自己的口袋之中掏出了皱皱巴巴的二十块钱,叹息了一声,揉好了,转身递给了汤包摊子的老板!

“只剩最后二十了,也就够吃碗汤包。没办法,谁叫小说还没签约没钱拿呢?就指着这过吧。”

借着月光,能很清晰的看清年轻人的五官,那叫一个帅气啊!皓月一般细长的眼睛,深邃的眼神,高挺端正的鼻梁再加上那一缕薄唇,这样的一张脸摆在女人的脸上都绝对是倾国倾城。而此时摆在一个男儿脸上,简直就是妖孽!

“喝,小伙真帅啊!怎么不去当明星呢?一定挣钱的!”

“谢谢老板了,还是不去的好。”

“怎么呢?”

“会被绑架的。”

“呵呵,小兄弟真幽默啊。”

一抬头看见年轻人的样貌,就连汤包店的老板也不禁赞叹不已。

这年轻人便是先前偶然情况下对唐忆如出手相救的凌风,也是现在华夏炙手可热的明星——t恤哥!

凌风早上出门的时候也纳闷呢——怎么街上清一色全是t恤?他哪里知道这全部都是受他的影响!

凌风其实本身不是京都本地人,而是来自华夏南部的一个小城市中的一个名叫吴家村的小村子。

他的父亲,凌非是京都人,只不过就在他一出生没多久,就因为私人的原因将他抱走,远走乡村。

凌风来自于一个判官笔世家——凌家。

凌家早在古代的时候便扬名一时,原因是家传暗器绝技——凌家笔法,太过犀利!这也是先前他的技术如此精纯的原因,说白了,祖传的!

而凌家流传至今,虽说是庞大世家,其实也就剩下他一个光杆司令了。也许还有别的非嫡系分支,但年代久远,四散天涯,相互间也没有联系,所以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还有哪些凌家人在世!

就这样,当时名扬天下的凌家也没落了。

更可惜的是,早在凌风十岁的时候,凌风的爹,凌非,也因为病入膏肓,而去世了。导致今日,留下了这一个独子独自在世上打拼!

每每想起父亲临终前拉着自己的手,慈祥叮嘱的样子,凌风的心中都是酸楚不堪,无一不是眼泪在眼眶中打滚。

父亲去世前,给自己叮嘱过四件事。

第一件,就是让自己每日熟练凌家笔法,不得疏于练习,总有一天在人生中会派得上用场。

第二件,父亲是千叮万嘱自己在二十五岁前不得使用凌家笔法获得任何私人利益。也不得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在任何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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