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哥哥……我等你!”李燕芳默默的看着林风消失的身影,两滴泪珠缓缓流淌而下。
原本,他们可以在一起,结婚生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但是这一切,变化得太快了。
林风没有办法忘记自己死去的母亲,而且自己的母亲终究是因为自己而死,而这天,正好遇到了那天那个抢包包的流氓,林风的性格很执着,就算死,也要让对方陪葬,因为这一切的作俑者,都是那个抢包包的流氓,林风不会让那个流氓逍遥法外。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是太快了,任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因为林风满身都是鲜血,所以林风离开杀人现场之后,都是往人少的地方跑去,而且一直在寻找水源,他要将自己满身满脸的鲜血洗掉。
林风的运气也实在不错,因为这里都是老房子,平时也没有什么人,而林风一直朝着偏僻的地方摸索,在十多分钟之后,林风来到了一口水井旁边,水井周围有一户人家,大门紧紧关着,林风想也没有想,飞快的跑了上去,不停的摇打着水井,不一会儿就出水来了。
“噗,噗……”
林风将一桶桶的水往自己的身上倒,也飞快的将自己的脸蛋洗刷了干净。
却在这个时候,身后响起了尖叫的声音,林风转过身,只看到一个肥胖的妇女正呆呆的注视着自己,脸上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林风脚下的周围,都是一大滩血红的血水,显然是林风的身上粘上了太多鲜血的缘故。
“对不起,我家里刚杀了一头猪!”林风笑呵呵的说完,然后飞快的朝着远处跑去。
林风知道,自己杀了两个人,在这里是呆不下去了,唯一能活命的办法,就是离开。
至于去哪里,林风很迷茫。
肥胖妇女当然不会相信林风的话,飞快的拿出了手机,拨打了110电话。
林风离开没多久,警车就已经封锁了建筑工地周围,林风闹得动静太大了,不仅肥胖妇女报了警,连周围附近的几个大爷和大妈,也同时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时,看到了现场的林雷和李燕芳,看到俩人一身血迹,警察二话不说,就将俩人带走。
林风随便冲洗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脸蛋,飞快的离开了此地,朝着附近的车站溜去。
但是还没有靠近车站,林风就看到车站门口的警察,林风屏住呼吸,小心的往回溜,此时的林风,已经迷路了,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往哪边走,只能朝着偏僻的地方走,尽量避开人群。
李燕芳和林雷来到了警察局,由于关乎到两个命案,局长亲自审查,但是局长怎么问,林雷和李燕芳就是发呆,除了发呆就是发呆。
至于李燕芳,则是哭,不停的哭。
一个多小时之后,局长查到了凶手就是一个叫林风的少年,而林雷更是林风的弟弟,李燕芳更是林风的女朋友,三人关系很密切,当然,虽然凶手就是林雷的弟弟,但是警察却是拿林雷和李燕芳没有办法,毕竟他们都是家属和朋友而已。
同时,警察查到了李燕芳和林雷俩人的住址,还知道了俩人正在新星纸品厂工作,无奈之下,警察只能将俩人送回了新星纸品厂。
当时间来到了傍晚六点,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的林风又饿又狼狈,因为身上的血渍不能全部洗掉,林风又不能见光,只能死命的躲在阴暗的角落,静静的等待着夜幕的降临。
一个下午,林风一直都在考虑着一个问题:自己是去自首,还是逃亡?自首的话,以自己杀了两个人的凶名,一定会枪毙,龙国的法律可是很严的,当然除非你是富二代,很有钱,不然的话,只有死路一条,自首,就等于自杀;而逃亡,虽然惊险,但是却还有着一线生机。
自从林风的母亲离开人世,林风就一直感觉到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意思,因为他最亲最爱的人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觉得自己活着没有一点的意思。
但是,不怕死并不代表就要去死,林风是一个不愿吃亏的主,他虽然不怕死,但是却不会去死,自己的母亲被别人害死,而现在自己杀死了那个害死自己母亲的人,一命还一命,林风凭什么去赔命?不值得。
至于另外一个被自己刺死的人,林风认为他死的活该,自己正在报仇,他来参合什么?那种人该死。
而且,林风的内心,还有浓浓的,对李燕芳的眷恋,林风是很喜欢李燕芳的,当你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却忽然发现要离别,而且这个离别,也许就是永别,换做是任何人,心里都会很痛,很舍不得。
但是,林风也不是傻子,他也很清楚,只要自己活着,就有机会,跟李燕芳和林雷团圆的机会,而自己去自首,就是必死无疑,或者蹲个几十年的监狱。
如果去蹲几十年的监狱……林风会让李燕芳等待自己几十年吗?不可能,与其受几十年的相思之苦,不如痛快一点。
最后,林风心里很明确的告诉自己一个答案,逃,哪怕是天涯海角,也要逃。
当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