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流水,光阴似箭矢,一去不返回,不知不觉之间,四年的时间,眨眼而过。
四年前,林风看过李小龙的电影,和那部叫《太极宗师》的电视剧之后,心里就暗暗发誓,要学好功夫,要找一个很漂亮的老婆,还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让自己的妈妈享福。
也从那时候开始,林风就每天的来到茶园草地上面,偷偷的训练自己的体力,翻筋斗、跳跃、拱腰、扫腿、跑步、自创太极拳、模仿李小龙,每天晚上,林风都会训练得满身大汗。
四年的时间,林风每天晚上都会坚持着锻炼身体,除了下雨天。
年轻的人,就是有着用不完的激情和力气,就算是筋疲力尽,林风也会乐此不疲。
年轻人的心,都是带着满腔的热血和梦想,哪怕梦想在遥远,年轻的人也会美美的幻想着。
年少轻狂,说的就是像林风这样的年轻人。
而现在,四年的时间过去了,林风就这样训练了四年,每一天都是满身大汗,筋疲力尽,为的,就是心底的功夫梦。
学功夫、娶老婆、赚钱,让自己那受了一辈子苦的母亲,过上好的生活!
这,就是林风的梦想。
此时的林风,已经十六岁了,从当初的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真正的帅小伙。
正是夜晚,漫天星辰,银月高挂头顶,洒下漫天银光,给整个大地增添了无尽的梦幻和光辉。
茶园草地上,一个少年飞快的奔跑,似乎只有在奔跑中,少年才会感觉到全身的畅快。
迎风飞驰,全力奔跑,尽致淋漓,筋疲力尽,只有在飞驰中,林风才会感觉到无比的畅快。
这个不停奔跑的少年,正是林风。
此时的林风,个头足足有一米七,身体健壮消瘦,脸蛋跟王雪兰有着七八分相似,显得比较帅气。
“还有三天,我就要离开担山村,前往广东去挣钱了,我还可以训练三天,不知道广东是什么样子的,好期待!”林风一边奔跑,心里一边想着。
林风心里暗暗发誓,去到广东,一定会挣很多很多钱,让自己母亲过上好日子。
他已经初中毕业了,按照担山村的标准,也没有必要再读下去,而且林风读了三年的初中,已经算是比较有文化的人了。
而且王雪兰一手撑起了这个家,还要供兄弟俩读书,供一个人读书就已经够辛苦的了,同时供俩个人读书,可以想象得到有多大的负担,王雪兰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基本上一天都不会停止休息,就像一台永远都不会停止的机器一样,每天都会转动,从来没有休息过一天。
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台机器,也会有瘫痪的一天,更别说是一个瘦弱的女人,只是,为了林风和林雷,王雪兰一直在默默坚持着,看着林风和林雷一天一天的长大,王雪兰认为,就算累死了,也值得。
如果能够快点赚到钱,王雪兰也能够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努力赚钱,这便是林风此时最想做的事情。
现在才刚刚过了春节,外出打工的叔叔都回家过了年了,过了年之后,自然是要去广东工作了,而林风已经跟担山村的林忠叔叔商量好了,过了年就跟着林忠去广东打工挣钱。
其实,林风毕业之后,每天几乎除了放牛就是砍柴,还有的就是晚上训练身体,整天呆在担山村,也没有什么出息,王雪兰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出去闯一闯,多见一下世面。
这几天,林风晚上都没有睡着,晚上做梦都梦到去广东。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三天时间已经悄然而过。
今天,正月十六,林风永远都记住了这天。
现在年也过了,元宵节也过了,回来过年的叔叔们也要离开担山村,前往广东去上班挣钱去了,而林忠叔叔,就是在今天走。
一大清早,王雪兰就煮了一大包鸡蛋,还用红纸染红,说是大红大紫,让林风带着在车上吃。
吃过早饭,收拾好了东西,王雪兰双眼红红的,她很舍不得林风,坚持要送林风去县城,因为林风这一去,可能就是一年,一年的时间不见面,那种思念,只有自己最清楚。虽然王雪兰很舍不得,但是为了这个家,为了生活,为了林风林雷的将来,再舍不得也要舍得,这是没有办法的。
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从怀胎十月到出生,再到现在的十六岁,都是王雪兰一人照顾,可以想象得到,王雪兰有多麽的舍不得林风了。
担山村的林忠叔叔,人很老实,三十多岁了还是一个光棍,不过林忠叔叔说了,今年回来过年,一定要带一个媳妇回家。
离开担山村的时候,林风双眼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的家乡,远处的茶园、大水库、担山、大山脉、桃子树等等,似乎要将所有的东西记在心里面。
王雪兰带着林风,还有林忠叔叔三人,背着包包行礼,赶了一个小时的路,这才来到了小镇。
在小镇上有前往县城的车,林风三人很快的等到了一辆前往县城的大巴车,半个多小时之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