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命权,内阁六部尚郎,二十四位学士都由宰相提名,尚书由皇帝确定,其余尚书郎和学士都由宰相初审,尚书投票确定。
其二,独立出立法机构,名为国民议会。
以前的法律实质上由皇帝确立、制定。所以大多数制定的法律都是为王公贵族服务。
为了摆脱这种现状,郑应天独立了立法机构,组建了国民议会。
经过五年的发展,两广地区从事行政部门的人数迅速增加,但大多数只是没有职位只有补贴的编外人员。
因为郑应天的刻意控制,还有督查部的督促,使得整个两广地区没有人可以尸位素餐。编制已满,所以这些编外人员得不到编制,怨言颇多。
这次组建国民议会,议员将会从这些人中选出,本地的议员满了,还可以到异地做几年预备议员,然后转正。
从实际出发,再落到实处。议员在各地仔细调查和巡视对政府的政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现实的情况,向国民议会立法提案。
这些议员将会在日后的政府工作开展过程中尽到郑应天眼睛的职责。
所有的议员必须经过郑应天眼皮子底下过滤一遍,向郑应天负责,如果出现问题,严惩不贷!
其三,独立出司法机构,名为大理寺。
之前的司法是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负责。三方负责,意味扯皮的更多。
所以郑应天直接将总督府的大理寺厅升为国家级司法机构。撤掉原清政府的都察院、大理寺。
大理寺之大司长由宰相任命,为期五年,下设三名副司长,省级司长二十五名。
其四,废除军机处和兵部,增设国防部,并其余五部,仍为六部。
国防部下辖陆军部,海军部。
查撤臃肿机构,改建重组不合理的机构,零零总总一共几十项变动,才完成了上层政府职能改革。
都察部和情报机构加大对地方官员的都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含糊。搂草打兔子,一抄到底。
整体而言,改革后的政府是立法、司法、行政相对独立的机构。
立法归国民议会,司法归大理寺,行政归于内阁宰相。
虽然上层权力机构变了很多,但下方却是没有多大改变,郑应天是为了防止下面反弹、出乱子,所以实行从上而下,循序渐进的改革。
此次改革如此平稳的度过,除了新皇的默认之外,郑应天的巨大影响力也是无可反驳的。
郑应天的改革并没有彻底废掉皇权,也就没有触及老旧势力的痛脚和根本。对于各省的改革,郑应天只能一步一步来,再加上有永瑆的承认,所以工作也不会太难。
现在这番改革,郑应天已经将皇权架空了一部分,只不过不明显。日后新的人事到地方代替旧的人事,才会慢慢体现出来。
在改革结束之后,除了乌里雅苏台省和内蒙古六盟稍有怨言之外,其余二十三省的巡抚、总督皆表示认可。
如此一番动作,郑应天终于可以大展拳脚!
第一次内阁会议在1794年的十月一日举行。
此次内阁会议的与会人员包括各部尚书,大理寺司长,国会议长,都察部部长等。
这将是使日月换新天的巨大历史变革,对后来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