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在看任何人都不顺眼的情况下,他选择回家,少给自己添堵。也没有人看得出,这个看上去稳重而温柔的男人,是个骄傲挑剔到骨子里的人。
就在他走出酒吧的那一刻,一个身影直直的扑了过来,带着一身的酒气,男人跟他超不多高的样子,所以很重,就在他想要推开男人的时候,一阵刺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陈昱先是转过头看了一眼这个醉鬼,入眼的就是那双湛蓝的眼珠,和一头黑发,这是个混血儿,看上去很年轻,结论是,陈昱看他很不顺眼,就在他打算在没有熟人的情况下小小的展示一下暴力之际,男人又唱了起来,这回是半吊子英文,“You Hurt Me So Bad!”
这回,他是彻底没有了耐性,一脚踢开挂在自己的身上的人,略微扬起下巴,“The honors。”他说,明明是相同的高度,却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嘴角讽刺的弧度骄傲而冰冷。
说完,他转身离开,留给男人一个完美的背影。
而刚才还神智不清的男人突然夸张的捂住了自己的脸,在几秒钟放手大声说道,“god!我恋爱了!”程朗确定的说,先前被甩的失落感一扫而空。他相信一见钟情,虽然上一个一见钟情是在三天后匆匆告终。
但刚才的那个男人,太完美了,特别是鄙视自己的眼神,程朗确定,就算给这个人端茶倒水,他也是愿意的。当然,除此之外,他可以在无人的角落脱下自己的面具,然后扑倒这个看上去就很骄傲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