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的大概意思就是说,特本再出去买东西的时候,从以群将去外地经商的商人那里发现了一个商机,手里这些年也存了一点钱,应该是当年捡他老头的遗产,和他自己打工赚的一点钱。
于是呢,他弄到了跟着那帮商人上船的机会准备跟着商船出去经商,为了不让旅店这些人担心特意写了一封信,用了一颗糖,让小孩儿帮忙放在桌子上。
“哦,我的上帝啊,我想起来了那个铁盒子就是特本走的那天放在桌子上的。”此时,人群中有一个人像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一样惊呼着。
众人也听懂了他的意思,顿时间一片哗然。
不过,这对许多关心特本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这使他们知道特本没有埋葬在这条小巷里,他还有年轻的生命和未来。
虽然不知道特本以后的路会不会非常坎坷,但能把特本送离这片区域,他们心中也是满足的。
毕竟他们知道,以特本的天赋不应该埋没在这个混乱的地方。
八卦听完之后,人们也散开各自去干自己的事情了。
“嘿,扬你今天真的太厉害了,我真的挺好奇,你上学是怎么样的?”皮特拍着我的肩膀说。
“其实也还行吧,就曾经有一次考过全班第三。”我没有告诉他们我真正全名叫什么,只是告诉他们我叫扬,但这也真的是我名字,其中的一部分有很多跟我曾经亲近的人,也是这么叫过的,所以我这也不算说谎,而且我也没敢告诉皮特,我确实只有一次考了第三,因为剩下的我考的都是第二。
“Oh,我的上帝,你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哈尔一脸震惊,而一震惊,就喜欢揉头发的他,把自己的自来卷揉成了爆炸头。
此时我正好走到自己的房门前,与皮特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回房间了。
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一片漆黑,窗外是一堵墙,但因为我这是二层,所以墙只遮住了多半个窗户。
从墙头望去,还可以看到一点点远处高楼大厦的霓虹灯。
这是我住在这儿的第三个星期,虽然不是那么爱交际,但也认识了一些人,不过多半叫不上名字,遇到时偶尔也会和我打个招呼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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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从来没在这里露过脸,最多只露出一双眼睛,每当有人问起,我就说经历了一场火灾,导致面部烧伤,不愿意示人。
其实楼下的老大妈或许是上了年纪有点刀子嘴豆腐心,有时候嘴上不饶人,实际上还是会容忍,偶尔一两次的拖欠房钱。
这街道上自然很乱,小偷小摸劫钱劫色的都有,有时说不定还能出现几个带热武器的。
就光说我来的第一个星期,我至少看见了四个离开人世的人,他们有的是街边饿死的流浪汉,有的看起来像是被打死的,还有一个听说是喝醉了,摔水沟子里淹死的,当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倒在那里,我知道,我就算把全身上下的家当都卖了,也不一定能在这个世道里凑出一块墓地的钱。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真的被吓了一大跳,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死人那么近。
那是一个饿死的流浪汉,他身边还有一个破草席,似乎是他唯一的家当。最终我还是于心不忍,忍着害怕把草席子盖在他身上后就离去了。
我不知道那流浪汉最终的去处是哪里,我也不知自己这前路在何方?
那天秋风拂过这个陌生的城市,既眷顾了繁华的街道,也佛过了这残破之地。
我想那秋风一定在繁华的街道上看到了纸醉金迷,也一定在的残破之地上看见了人间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