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就是李老板状告吴秀丽,跟他签订了欺诈性的合同。
赵立觉得这个李老板还真是爱多事。
自己合同已经白纸黑字地写清楚了,属于转让。
既然是双方自愿的,这尼玛还叫什么欺诈合同?
真是吃饱了撑着。
不过,他既然要起诉赵立,自然有自己的把握。
不然才不会起诉赵立呢。
赵立打电话给吴静雅,问她有木有律师推荐。
吴静雅在听完了赵立的事情之后道:“可能是你签合同有漏洞,人家抓住了这个漏洞在说事。”
于是,赵立把合同翻出来看了一遍道:“没有什么漏洞啊?”
“你把合同传递过来,我找律师看看。毕竟玩法律的是专业的,你看不一定看出什么来。”吴静雅道。
赵立觉得吴静雅说得有道理。
就把合同用手机拍了照,发给了吴静雅。
过了一会儿,吴静雅说她法律的朋友说了,问题就处在三个月内付清余下的玖拾万。而玖拾万只有大写的,没有小写的,在法律上不属于正式合同。
“我擦!”赵立觉得自己被李老板坑了。
当初他没有注意这个,毕竟他人不在村子,找的是吴秀丽,自己的嫂子签约的。
“那怎么办?”赵立问道。
“除非他撤销上诉,不然你就输了。”吴静雅道。
“让他撤诉,这不跟与虎谋皮一样的道理吗?”赵立道。
“这个我就没有办法了,打官司……你输了。法院一定会认为这是欺诈性合同。”吴静雅一副爱莫能助的语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