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句‘我们比赛谁找来的队友更多更强’来巩固提议。实际上呢?她是担心周书做出昨晚那样的事。
昨晚那场打斗结束,那个被争夺来的漂亮男人不过稍微对病公主贫嘴了几句,就让周书有些微微发怒,将人赶走。
病公主很喜欢自家男人的控制欲,这意味着他在乎自己,也不会去隐藏情绪,这点很好。
如果今天两人依旧共同行动的话,病公主自恋的觉得,以自己的貌美如花估计还会遭遇昨夜类似的情况。到时候周书吃醋不算什么。却不知道要因此将工作进度拖慢多少。
为了尽早完成和北方神的约定,病公主只好如此提议。周大老爷对她的大小姐那是毫不怀疑的,真就相信了她很随意提出的那个借口。
这借口本来一眼就看得出来不是真心话,病公主也压根没打算花精力说谎话骗周书,只不过是随口敷衍一句。没想到,竟然被毫无犹豫的信任了。这让她负罪感深重。
走到城中心的繁华街,病公主挥着手跟周书说‘拜拜’。
“城西是我的,你带着莫蒂妹妹在东边转转吧。”
周大老爷点了点头,挥手将口袋里的一大堆甲虫弄到病公主的口袋里。
“这些给你,别逞强。记得吃糖!”
这个世界战士的战斗力让周书非常担心。他们作战的持久力糟糕,相反爆发力异常可怕。之所以说猫科动物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动物,就是因为拥有无与伦比的爆发力,它们狩猎的时候会利用这一优势伏击敌人。
相对的,狼和鬣狗这样的犬科动物从不伏击也不偷袭。对它们所有的偷袭描述都很荒谬,因为它们根本做不了这种高难度的行为,它们的身体肌肉毫无爆发力。犬类耐久力很强,遇到猎物会一直跟踪,会呼唤伙伴。独狼会连续跟踪猎物几日,活活将目标给吓唬得精神衰弱,确定其没有反击的体力后再发动攻击。
周书这边显然是耐久力强的犬科动物,不过他属于大型犬。这个世界的小猫咪只有在巅峰状态下才能匹敌一二。
了解了这些之后,其实想要获胜就简单得多了。只要学习狩猎中的鬣狗。慢慢跟敌人拖时间就好,这样可以轻松的利于不败之地,就是麻烦了一些。每个人向神借用力量后所能持续的时间都不太一样,昨天晚上他让莫蒂亚兹询问旅店老板这个问题,据说力量也就维持个一小时左右的样子。
“即使敌人再强,只要逃上一小时的话……”
周书之所以赞成病公主的提议。主要是因为他没什么自信可以堂堂正正的打赢对手,尤其是在心上人注视的情况下。
昨天晚上的那一场战斗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一时大意的他差点被人把肠子给拽出来。他决定尽可能的使用小心一些的拖延战术,可是这样娘娘腔的打法太过丢人,只能在病公主缺席的时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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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怀鬼胎的一对情侣情侣互道珍重之后各奔东西。孩子留给了男方。
周书觉得自己像是个带着孩子净身出户的爸爸,不知道前路在何方,只能凄凉的走在街上。他看过威尔.史密斯演的一个电影——《当幸福来敲门》,情况有些类似,这会也是突然想再看一边。不过电影里的史皇带着的是个黑人男孩,他带着的是个黑羊女孩。
小羊离开病公主妈妈没多久,鼻子就嗅到了让她感到兴奋的味道。周书也被刺激到了一点,抬头一看,发现那个一身烟味战士打扮的女人又举着个牌子在街上到处溜达,也没见有什么人搭理她。
这女人看起来没精打采的,有些黑眼圈,在苍白的皮肤上显得很突出。周书觉得,如果她一直是在街巷里过夜,有这样的精神状态倒是正常。
“她到底是在干嘛?”带着问题,周书将莫蒂拉离那女人身边。他现在是有老婆在身边的男人,需要尽可能的规避一切麻烦,他本能的觉得那家伙很麻烦。
可能是周书逃离的动作过于明显,脸上的嫌弃表情也没怎么掩饰,被那个举牌子的女人注意到了。她朝着周书离开的背影挥挥手,然后慢悠悠的扛着牌子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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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寻找有战斗力的队友,最佳搜寻场所是露天广场一类的地方。因为战士通常聚集在人多的城市,活动的时候又需要大量空地支持,所以他们自发性的聚集在广场。
这其实也是跟旅店老板问来的。
周书负责东区,来到东半城广场,完全没看出有什么空地的迹象。
广场附近的卫生状况比城内其他地方好多了,起码地面铺着碎石而不是土。如果没有大量人群聚集,以及堆积如山的桌椅板凳和招牌板,这里或许是个适合找本书坐下来看一看的好地方。
“广场这是变成人才市场了?”周书捂着脑袋心痛,有时候人太多反而不好下手。
小羊左右看看,然后缩到周书腿边,她不习惯身处于这么多人类当中。此时周书需要干活,也由不得她不乐意,在寻求保护的同时必须放弃掉一部分的自由,这就是社会。
广场真的被聚集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