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衣裙相衬,更是相得益彰了。
萧弥月见到嬴郅时,也有些吃惊。
没想到他还特意打扮过了,穿着一身紫色的华贵锦袍,头戴紫金玉冠,看起来比平日更多几分雍容矜贵,让人移不开眼,这么一看,这人真的皮相骨相都足以魅惑人心,打扮起来更是勾人心魄,唯一可惜的就是腿站不起来了。
人无完人啊。
萧弥月摸着下巴打量嬴郅,难得调侃:“还精心打扮过啊?你这样倒不像是要上街看灯会,反而像是去参加宴会,这样不妥吧。”
嬴郅从容微笑道:“与你一起出去,本就站不起来无法与你并立,恐让你被人笑话,也只能从旁弥补不足了,还好我生的不错,凭着我这模样和装扮,便是站不起来,应该也不会让你太惹人耻笑吧。”
萧弥月无语,毫不在意道:“别人笑话不笑话跟我何干?你怎么也那么肤浅?”
嬴郅笑容和煦,如沐春风:“没办法,总得顾着你,而且我毕竟是以美貌打败了嬴初妤,才赢得跟你结伴去等会的机会,自然得把长处发挥到极致。”
萧弥月:“……”
哦,差点忘了,这厮之前确实是跟嬴初妤比美过。
想起来也是荒唐又好笑,作为叔叔,这犊子竟然跟自己的侄女比美,就为了拉踩一下嬴初妤,自荐枕……不对,自荐结伴去灯会。
“走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