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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1 / 4)

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

关于陈美兰会知道苏文有三座庙, 其前因是这样的。

曾经,陈美兰嫁给阎西山之,一开始是奔着过好日子的, 嫌家穷也嫌他的出身,一直在努, 想要持好家, 把日子过好。

但是因为阎西山实在太过死狗流氓学好了,整天偷鸡『摸』狗,动动给她抱来个西瓜, 她一盘, 偷来的。改天又给她一件呢子大衣,她再一, 还是偷的。

以在圆圆之前,陈美兰就曾几番想要离婚。

但在八零年代初,一个人想离婚是很难的。

她有这个想法,却敢跟任何人说,因为要她敢张嘴, 有人都会骂她。

阎西山就穷一点, 流氓一点,作为人,你要忍, 你要教育他向上,学做个好人,要然你就是个贤惠人。

《渴望》里的刘慧芳为么人人喜欢, 就是因为忍,善良吗?

但陈美兰想离婚的念头一直忍住,她忍无忍, 于是曾经悄悄跟苏文说过,说自己想离婚,其实也过是吐吐心里的苦水,就好比,拿苏文当个树洞一样。

老太太听完,立刻说:“那就离呀?你是是怕人笑话才敢离婚的?”

人肯定会笑话,论娘家婆家,但凡认识的人都会笑话她,会在背地里戳她的脊梁骨骂她,过这个陈美兰忍,但大哥大嫂那时候特别困难,她忍心回去打扰他们,她怕自己没地儿去。

“是怕人笑话,但更怕自己离了没地儿去。”陈美兰如实说。

当时苏文凑近了陈美兰,神秘兮兮的说:“怕,有呢,送你一座庙。”

毕竟这老太太神智清,而且说的太过荒诞,陈美兰当她是瞎说的,又苦笑着说:“没想当姑子,还想过正常人的日子。”想找个好男人,结婚孩子。

“你又没孩子,无牵无挂,当姑子有么好?要是怕儿子难过,早就出家去当姑子了。自己就有庙,有三座庙!”苏文伸了三根手指头,笑着说。

以,当时以为的一句戏言,其实是老太太的真话。

从七十年代开始,国各地被打砸过的寺庙部要拆除,有些好佛好道的人为了保住寺庙,曾经跟『政府』商量,自己出钱,先把那块地皮买来,作为自已的私产保护着,这样就保住寺庙被开垦农田,或者直接一把火烧掉。

因此国内很多大寺庙,当时都是用这种方式被记录在私人名,才幸免于拆。

而在1978年,进行土地改革政策时,确定了土地准买卖的政策。这些人手里握有土地证,拥有很多庙产,『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题,就把政策改了,给他们办一张《土地使用证》。

他们依然合法拥有土地,但宗教局把它批寺庙,由宗教局辖管理。

以华国有很多寺庙,你看它建在山上,是宗教场,但是持有人一定是『政府』,也一定是寺庙里的负责人,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个人。

以是因为圆圆提到离婚,陈美兰想到了苏文的话,继而大胆判断,苏文毕留来的财富是寺庙。

苏文持有就是庙产。

顾霄并认识陈美兰,得先:“你是谁?”

“陈美兰。”陈美兰往前一步,赶在阎东雪之前扶住了老爷子。

陈美兰,顾霄听阎东平提过,用阎东平的话说,她跟丈夫阎肇官商结合,用保.护伞的方式,在西平市吃得很开。

顾霄对阎肇没么好感,对陈美兰更没有。

却被陈美兰到哑口。

就连阎肇都知道的事,陈美兰从哪儿知道的?

“你从哪里知道的?”他于是反。

“是在婆婆去世前,跟她聊过最多的人,凭么知道?”陈美兰再反。

顾霄当然信,他又是没听人提过,陈美兰跟阎肇结婚过两三年。

陈美等他答,又:“那几座寺庙是婆婆的遗物,倒是想知道,王戈壁士把它给了您,她经过婆婆的同吗,还有,《土地使用证》是从国土局签发,继而由公安局转交给持有者本人的,上面得有本人的签字,你拿的《土地使用证》上,有没有婆婆的签名?”

确定遗产是庙产了,那陈美兰就要知道,王戈壁是怎么把那东西给拿走的。

顾霄手里的《土地使用证》是由王戈壁授,继而,米兰亲手交给他的。

面对陈美兰的质,顾霄表现的特别平静,一字一顿,疾徐,缓缓的说:“王戈壁士有苏文的亲笔信,苏文的字认得出来,信件以证明,苏文把那份举足珍贵的遗产赠送给了王戈壁士,而王戈壁士把它转赠予了。”

顿了顿,他又说:“对起,东西在车上,是会拿出来,因为你们这些孩子辈没资格继承那份珍贵的遗产。”

其实用把东西拿来,陈美兰也猜得出来,一直以来,地契应该都是在苏文手里的,因为是庙产,有么经营的收益,苏文没想过把它留给子孙代,也就没提过,一直收在自己手里。

有在改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它才会被人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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