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起,一些喝得有几分醉态的男男女女,正随着音乐的节拍,在舞池里拼命地摇头晃脑。
酒吧,的确是一个令人容易灵魂出窍的地方,两个原来不相识的人,可以在眨眼之间一见倾心,也可以在片刻之间开房。
他们甚至不用问对方的姓名,身份,社会背景。
一夜过后,各自分飞,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这就是时下流行的时髦夜生活。
“我男朋友来了,放开我!”
朱妙挣扎着在那边喊道,几个看上去不怎么顺眼的青年,满脸嬉笑地将她围在一起,任朱妙怎么挣扎,就是不肯放手。
“哦?你男朋友?我倒要看看,你男朋友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今天就算是叫天王老子来,我们也要一起上!”
说话的青年脖了上带着条很粗的金项链,留着平头,一付很凶悍的样子,五官倒也平常,唯一能让人记住的,就是他脸上那股穷凶极恶的杀气。
看到这个人,我就忍不住想起了唐老狗的侄子,只是眼前这个人,比唐老狗的侄子恐怕要难缠一些。
他身边的几个人应该是跟随他的手下,现在流行这种说法,都叫自己手下的兄弟为马仔,这些人年纪都不大,五花八门的,有染红毛的,有染黄毛的,也有留着怪异的发型,但无一例外,这些人都带着一股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