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保证院线和其它方面的利益。” “好!你们的这个条件我们可以接受。不知道凯特琳女士希望我们以哪种方式进行合作呢?” “我们希望采用点播分成的模式。如果王总同意我们的这个方案,我们可以签署网络独播的协议。” 根据迪士泥公司的调研,歌菲科技的vr平台上产生的点播费用相当可观,采用分成模式可以保证利润最大化。 同时歌菲科技vr平台的效果,足以碾压其它播放平台,影院的大荧幕都不可能有那种效果,其它平台根本竞争不过。这也是他们主动找歌菲科技合作的原因,让歌菲科技去狠狠地冲击那些不守规矩地“流媒体”一把。 “不好意思,凯特琳女士,你们提的合作方式没问题,但是我们不需要独播权。” 王歌拒绝了对方关于独播权的提议。既然都是影院放映过的片子,那到时候到处都是资源,网络独播已经没什么意义,而且独播的话,对方的分成还更高。 更重要的是歌菲vr平台靠的是影片的播放效果来吸引观众,以vr眼镜的技术水平来看,就算不是独播,也能达到跟独播差不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