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部门如期公布了对“512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银星期货公司、国通期货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决定认为,s期交所对市场存在过度投机带来的风险估计严重不足,交易规则不完善,风险控制滞后,监督管理不严,致使在短短试发行的两周内屡次发生严重违规交易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在国内外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了显得公正公平,多部门经过十天的深入调查取证,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了开除公职、撤消行政领导等纪律处分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分,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期货公司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