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车镇。
天亮了,镇外的巨大风车慢悠悠旋转着,从睡梦中醒来的居民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躺在牛板车上睡了一夜的约翰下意识去摸贴着胸口放置的那颗碎金块。
直到指间传来那硬邦邦的触感,他才松了口气。
他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又去一旁小水渠洗了把脸,吃着又硬又没味道的烤面包,想着回去要让女人在烤面包的时候放些糖才好。
他拉着牛车没头苍蝇一般逛了三条街,最后还是一个烤面包店的老板告诉他哪里有做金银首饰的店。
又问了好几个人,才来到科伯尔街这家叫做戴蒙首饰的店铺,但是这家店还没有开门,他只得拉着牛车站在一旁等候。
太阳驱散了薄薄的秋雾,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多了,约翰这架臭哄哄的牛板车就格外不招人待见,那些穿着华丽的小姐夫人们都捏着鼻子远远的绕开,但是风车镇的街道很宽,能容纳的下三两马车同时通过,因此巡街小队那些高高在上的临时雇佣兵也没有怎么为难他。
首饰店的门终于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前凸后翘的女人,细腻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发出白净的光泽。约翰暗自咋舌,城里女人的皮肤就是好,光是看一眼就能感觉到其中柔软和光滑,不像自家女人的皮肤,摸着都膈应手。
约翰迎了上去,那女人像是大清早见鬼一样躲着。女人退回到了店里,抽出一把剪刀对着约翰:“你干嘛,胆子太大了,大清早就来抢东西,你可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要喊巡街队了!”
约翰愣了愣,看来是被当成抢劫的了,他笑着说:“夫人,那个,我不是抢东西的,我是想让您帮忙做一个戒指。”说着左看看右看看,直到确认没有人注意到他之后才小心翼翼摸出了那拇指大小的金块。
什么时候这种乡下来的穷鬼也有闲钱做金币了?女人鄙夷的看着这个满身散发着汗臭和牛粪味道的男人,见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拇指大小的金块时不由得一愣,莫不是在哪里捡的吧?
但是不管这金块是从哪里来的,她也不会过问,虽然是小生意,但是也总比没有强。女人翻脸笑了笑,将这个还卷着裤腿的向下汉子领进了铺子。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街角除站着三个人,一直看向这里。
独眼蒂姆转过身,娄乐歌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那个叫做戴蒙首饰的店铺曾经是他的,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阴谋。
那个落魄的贵族新娶的女人现在打理着曾经属于蒂姆的店铺,就能说明很多问题,或者至少提供了很多线索,而其间有隐藏着多少龌龊,独眼蒂姆不会去追究,娄乐歌这个旁观者也不会去追究。
对蒂姆来说,知道让他五年军功变成一张铺满了灰尘的白纸的罪魁祸首是谁,就够了,用五年激情燃烧的岁月换一条命,他觉得不亏。而娄乐歌要做的,只是去杀人。
镇长的办公厅在风车镇的正中央,一个镇的大小事务都集中在这里处理,但是更多的,比如人情世故,都放在一个叫做血玫瑰酒馆的地方。
风车镇六万多人,虽然算不上大,但是因为距离边境不远,过往的军队辎重都在这里中转,再加上南来北往去前线做生意的商人,这里面的油水,即使是一个中小规模城市的掌舵者也要眼红。
自从上次人族刺客在镇上暗杀狼骑士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军方又增派了一个百人小队来加强防御,后来又修筑了护城墙,这使得小镇已经坚固如铁桶一般--至少镇长大人顿切尔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欢送宴在血玫瑰酒馆举行,顿切尔坐在玫瑰色的皮革沙发里,肥白的手细细摩挲着扶手,他整个臃肿的身躯的陷入沙发中,慵懒的看着在他胯上卖力劳作的半裸女郎。
大厅的中央摆放着一张方形血木桌子,八个男人围坐着,喝着啤酒吃着肉和新鲜水果,银盘子和刀叉撞的叮当作响。他们大多都体态臃肿,也不在意喝酒吃肉时的粗鲁动作弄脏了身上穿着的华丽而考究的衣服。
血玫瑰酒馆尖嘴猴腮的老板亲自守在门口,防止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莽莽撞撞走错了房间,打扰了这几位贵客的雅兴。为了这一顿饭,他可算是费尽了心思,从一千多公里外的运送来的新鲜瓜果,这些东西,在这里可是连听也没听过的,光是保鲜的冰块就用了整整一船。
这些人中多数都是常客,只有那个身形壮硕的男人从未见过,老板琢磨着,应该就是这次输送辎重的后勤官了。
这一餐的主食是一头双角犀幼崽,这些人吃腻了鸡鸭鱼牛羊猪,碰到这嚼劲十足却又肉香浓稠的野味,肯定会满意的,老板想着,听到大厅里传来的笑声,心中忧虑一扫而空。
那七八个肥胖的男人频频向坐在正位的壮汉举杯,壮汉也来者不拒,啤酒像白开水一样灌到肚子里,作为后勤官,烈酒都能当水喝,更别说啤酒了。
他偶尔会扭过头看一眼陷在沙发上的臃肿男人,眼神玩味。
过了两分钟,大厅里响起一阵低沉而急促的呼吸声,只见顿切尔身上的肥肉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