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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那山村(2 / 2)

人,大抵是这个样子,农忙时下地干活,回到家养猪喂鸡织衣服做鞋子,常年劳作,样子能好到哪去?

约摸是听到了脚步声,女人转过头,见到汉子竟然现在就回来了,天还没黑呢!

女人端着装着猪食的木盆子,劈头盖脸骂道:“你个死鬼,这么早就回来了,玉米地的草都清理完了?天还没黑,也不怕刚长出来的玉米被村子里的熊孩子给偷了!老娘每天忙里忙外累死累活,还要管你,老娘容易吗!还愣着干啥,赶紧把手脚上的泥巴洗了做饭去,偷懒回来这么早,还指望等着吃现成啊!”

约翰眼珠儿转着,压低了声音道:“婆娘小声点,老子带了客人回来!”

“客人?”女人将木盆往地上一放,尖着嗓子吼道,“你个死鬼还有客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老娘嫁给你这么多年,乡里乡亲的都知根知底,能把你瘸子约翰放在眼里的能有几个人?你这草棚子,哪个缺心眼的愿意来?”

女人嚷着,收活回来的邻里都憋着笑,这村子零散也就五十几户人家,就属瘸子约翰的房子最寒碜,就连村尾寡妇家都盖起了木板房,可他现在还住着有三十多年悠久历史的草棚。

村子就巴掌大一块地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草棚子这事情,两人没少被取笑过。

约翰突然上前扯住女人的手:“你给老子消停点,真的有客人!”

女人定眼一看,这才发现站的老远的两个少年。

约翰将女人拉到一旁,摸出那块金子,女人双眼顿时瞪的比牛眼还大。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了,女人从水缸里捞上来一条巴掌宽的鱼,再加上些刚从地里摘的青菜,熬了美美的一锅鱼汤,再割了块兔肉干切成小片,再加上一盘刚从地里摘的西红柿混点奶酪,最后切了片烤面包,摆了一桌,这算是今年最丰盛的一餐了。

约翰本以为这两个轻易就能拿出金块的少年会吃不惯这些粗糙的东西,但是看到他们狼吞虎咽的时候,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去。

他还真怕人家一个不满意,把金块又要了回去。

吃过了晚饭,女人很自觉的收拾餐具,回到和牛圈相邻的厨房洗东西去了。临走时还望了一眼这两个小家伙,心想到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娃,不然也不会长的这么俊俏。

小屋子里只剩下约翰和两个少年,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没来由的拘谨起来,找不到话说,又怕自己说的话糙的很,别人不爱听,总觉得心里堵的慌。

高个子的少年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了一本书,借着油灯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约翰瞟了两眼,那书破破烂烂的,看样子,比他这草棚子还要老呢。

少年察觉到约翰在看他,抬起头笑道:“大叔,你识字?”

约翰连忙摇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哪能识什么字?我们这村子里,就屠夫家的儿子跟着一个游鸣诗人学了两年,还认得几个,其他的人,还不如我呢。”

“又往自己脸上贴金。”厨房里竖起耳朵偷听的女人嘀咕了一声,“都不识字,凭啥别人就不如你了?”

那少年笑了笑,放下破烂不堪的书,问道:“今天在路上见到七八个军骑,好像都很匆忙,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约翰说道:“之前听说在抓捕两个逃犯,但是现在,是要打仗啦。”

看两个少年眼中露出疑惑的表情,约翰又解释道:“这是屠夫说的,他有个妹妹嫁给了镇上一个守军,能得到些消息。不过两年我们这里也不是很太平,离前线只有一百多公里,曾经有人族的斥候潜到镇上,杀了三个狼骑士呢。不过打过来打过去,还是两边的平头小民倒霉。这不今天我就差点被一个骑马的兵给杀了。这里路不好走,有些时候那些大兵会直接从地里抄近道,一个运气不好,玉米小麦什么的都要遭殃,到时候找人哭都找不到。”

这个庄稼汉子打开了话匣子,但是说了几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有些心痛的看着油灯,这东西,平时都不舍得用。

好在两个少年并没有多聊天的意思,说了两句就睡下了。

草棚子被一块破布从中隔开,约翰劳累了一天,又差点丢了小命,身心疲惫,一躺床上就睡着了。大半夜了,整个村子都安静了下来,女人躺在床上,透过草棚顶的一条缝隙看过去,只见满天繁星,亮晶晶的,就像她手中紧紧拽着的拇指大小的金块。

把这块金子送到镇上的金铺里融了,打出来的戒指,肯定比屠夫的婆娘那只还要大。等她死了,就传给媳妇,等媳妇死了,就再传给孙媳妇,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家里每个女人都可以带着金戒指从村头走到村尾,让那些别人羡慕死!

一想到这里,心里乐开了花,想着想着,竟然咯咯的笑出了声来,她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把那两个少年吵醒了。

她扭过脑袋,看着熟睡男人胡子邋遢的脸,第一次觉得这死鬼竟然还挺有男人味的,于是偷偷摸摸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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