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亲眼见到这一场死斗,来得快去的也快,其中有太多惊讶和疑团,层层叠叠,似一张张厚实棉被捂在头上,让他呼吸都有些困难。老头儿在祖尔克斯搀扶下艰难坐起来,背靠一颗青藤缠绕的枯树,仓皇接过血淋淋头颅,突然生出一种狐死兔悲的莫名情绪,当初一同流落到乌鸦岭的巴特·沃德曼年轻气盛,几年艰辛打下偌大势力,前一刻还耀武扬威傲气横生,此时便人死灯灭,着实让发须斑白如寒霜的老头儿心意苍凉。
老头儿捧着巴特·沃德曼的脑袋,看着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喃喃自语:“你当初和大队长说要在乌鸦岭扎稳脚跟,大队长只是说时机不到有欠考虑,你就一斧头砸烂了他胸口。现在你又想出去了,计划还未实施,就一命呜呼了,何苦呢?”
祖尔克斯走过去扶着娄乐歌,不至于让他脱力摔倒,再看看仓皇逃逸鸟兽散的众山贼,眼神冷淡。
火堆还未熄灭,祖尔克斯新架上干枯树枝,火势渐旺,渐生山雾,阴冷山林终于平息下来。
娄乐歌取了一件换洗衣服裹在身上,慢慢擦拭手中铁剑。对祖尔克斯来说,在这深山老林中,周围都是鲜血未干的尸体,看着火堆旁的老头儿对一颗新鲜头颅讲话,这场景着实让人心惊胆战。
娄乐歌莫名其妙地将铁剑放在火上烧烤,对史密斯问道:“你还认识他?”
史密斯头也没抬,依旧凝视着死不瞑目的剥皮队长,生命药水和净化药水的药力上来,老头儿神色逐渐好转,苍白脸上竟然逐渐生出两抹红晕,来了兴致,对着头颅一个劲儿讲着话,仿佛要将藏在心中几十年的话一股脑儿全部倒出来:“大队长以前说人各有命,但是没想到我们的埋骨之地竟然都在这乌鸦岭,有些奇怪,是不是?你认不出我了,但是这么多年了,我依然认得你,当年的红龙佣兵团里,有谁不认识你呢?”
老头儿自问自答,“大队长将你推荐给团长,说是要让你接任他的职务,但是还未等走出营帐就死在了你的斧头之下,他是我的弟弟啊,当初我重病躺在床上,你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又怎么会认识我呢?”
老头儿脱下鲜血淋漓的外衣,将头颅包裹好,就在身旁挖了一个坑,将头颅埋了进去,似乎要将几十年前的回忆一起埋葬。
艰难做完这一切,老头儿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量,颓然地坐着,抱着双腿,脑袋埋进双膝之间,像孩子一般哭了出来。
山风从林间穿过,却吹不散越来越浓密的雾气。
夜深了。
娄乐歌将终于舍得昏过去的老头儿抱起来放到呆鸟背上,拍了拍呆鸟的脑袋,呆鸟出奇地安分下来,亲昵地在娄乐歌手上蹭了蹭。
三人匆匆下了山,连夜奔走,终于在黎明时走出了乌鸦岭。
夕阳冒出山头,朝霞万丈,柳暗花明。
前面是一条可供五马并驾齐驱的宽阔大路。
三人并没有选择大路,反而走了一条偏僻小径,一路多坎坷,小路上满是碎石和泥土渣滓,坑坑洼洼,很是不好走,娄乐歌一瘸一拐走着,满嘴牢骚,吃东西喝水走路都没有给好脸色。祖尔克斯本就身体孱弱,再加上一夜未眠,没好气地说了一句就让娄乐歌乖乖闭嘴了:“要是你想要被两百多号山贼追杀,就走你的大道去!”
行至中午,终于来到一处凉亭,顶端是用一堆干枯茅草编织的棚顶,不过五六平米的棚顶就有七八个小窟窿,风一吹就掉草,棚顶由四根歪歪扭扭的树枝撑起,和乌鸦岭的凉亭比起来不知寒碜了多少倍。
祖尔克斯将史密斯扶着坐在凉亭里的一块石头上,嘴里念叨着古里古怪的咒文,双手捂住老头儿胸口,随着古老如洪荒时代的鸣唱声响起,祖尔克斯手中泛起点点金黄色光芒。一阵清晰的香味扑面而来,像花香又似青草香,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娄乐歌抽了抽鼻子,伸长脖子探过脑袋,道:“还真没想到你这个咒语还能发出香味。”
祖尔克斯白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地念着咒语,片刻后,额头上已经爬满了汗珠。
娄乐歌不依不饶,“这味道能驱蚊么?下次洗澡的时候你往我洗澡水里面放一点,洗完了就浑身清爽,妈妈再也不担心我被蚊子咬了。”
娄乐歌见祖尔克斯不理会自己,拖着腮帮子看了会儿,蛤蟆看绿豆——干瞪眼。终觉得无聊,干脆倚靠在凉亭的柱子上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似睡非睡似醒非醒,恍惚之间,娄乐歌只觉得身处一个房间里,四周墙壁是木板做的,散发出阵阵草木香味。墙壁上挂着一把长刀,没有刀鞘,刀身漆黑如无星无月的夜晚,娄乐歌走上前去想要取下长刀,手却穿过了刀身,这才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影。
小木屋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婴儿啼哭。娄乐歌穿过木门,来到紧邻的另一个房间。房间不大,但很温馨,靠窗有一支方木桌,阳光从敞开的窗户里投进来,光柱中微尘轻舞,桌上仙人掌在阳光中开着一朵紫红色的花,娇艳的惹人怜爱。另一边靠墙有一张木床,丝制床单里有一个哭啼的婴儿,卷曲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