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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莎莎的心事(2 / 3)

天窗,只有我才能进得了。”温莎莎笑了笑。

“你怎么进呢?”黎亮又问。抬眼望,天窗与周围的树木隔得可远。

“我站在你的肩膀上呀!”

黎亮瞄了瞄天窗的高度,笑了笑道:“即便你站在我的肩膀上,仍然差一大截呢。莎莎,咱们干脆回去吧,待明日再来揭秘。”

“不,我要试一试,我的弹跳很好,你是知道的。”温莎莎坚持道。

“上吧!”黎亮想了想蹲下身子,让温莎莎站上去后再直立起来。问道:“行不行?不行就下来。”

温莎莎没有出声,仰着头抿住嘴瞄了几瞄,纵身往上一跃,但她的指尖离天窗口仍然差大约半尺的距离。就在她身体下落的同一瞬间,黎亮一把抱住了她,才不至于使她摔倒。

温莎莎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笑容,杏眼微闭,娇吟吟道:“亮子哥,抱紧我,抱紧我呀!”

这一说,黎亮似乎意识到温莎莎的刻意而为,立即把手松开了。他的脑海里闪过了华运珠,闪过了沈老师说过的话。

“莎莎,我们走吧,明日大家一起来。”黎亮说。

“等雨小点嘛,小点再走……”温莎莎虽然有些扫兴黎亮没有抱紧自己,但仍然含情脉脉地凝望着他。她觉得,刚才那一瞬,足以说明黎亮很关心自己,在乎自己。难道他心中没有爱吗?!慢慢来吧,总有一天他要归我!

雨点终于小了,丝丝缕缕了一会便完全停了。可这一耽搁就是一个多小时,待他俩再乘便船赶回茅台镇的时候,天色已近傍晚。进旅店房间一看,阿灿和阿坤两人倒在床上酣然大睡,桌上的碗碟里,饭菜倒是不少,估计是特意给他俩留的,可昨天就买好的几大碗茅台散酒却被他俩喝得精光。此刻黎亮和温莎莎都已饿了,见此情景,温莎莎道:“这大端午的,没酒怎行?亮子哥,你稍微等等,我去买了酒就来。”说罢提了个水壶便跑出了房间。

俗话说熟人三分相顾,何况是华府。温莎莎舍近求远走过了许多酒铺,单挑了华府的店铺。站在华府的第一店铺里,温莎莎对店内伙计道:“快点,给我打两斤散酒,要最好的。”

“好嘞,上等茅,二十年陈酿,每斤大洋五块;特等茅,三十年陈酿,每斤大洋八块。小姐要哪一种?”伙计笑吟吟问道。

听着这价格,温莎莎犹豫了,回道:“我说的是散酒。”

“是散酒。”

“难道就没有五年的?”

“有啊,但不是最好的。每斤两块。”

“够了,五年够了,二十年三十年,咱钱不够呢。”温莎莎递过酒壶,边说边掏钱。咦,怪了,就是选五年的,身上的钱也不够。她再数了数,没错,是不够。“掌柜的,剩下一斤的钱先欠着,待明日我补给你。”

“哎哎,小姐这可不行,本店有规矩,概不赊欠。况且我也不是掌柜的,就请小姐先回去取了钱,然后再来拿酒不迟。”伙计回道。

“我说你还不认识我是吧?我都给你们送酒瓶两年了,你们用我们的酒瓶呢,就更久了,柜上的这些酒瓶都是。咋能这么不通情达理呢?”

“不行呀,小姐,这一码归一码……”店内另一伙计也帮腔道。

“有啥不行的?我今日偏要行!哪有这么不通情达理的?就算我白喝你一斤也不为过嘛!”温莎莎不由得恼怒起来。

“呵呵,小姐所言既有理又无理嘛!”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华运良从店后的酒坊跨进店内。“小姐请坐,容我说两句好不好?”

温莎莎抬眼一望,眼前这位男子相貌极其英俊,那明亮的眼神,微笑的表情看上去很有气质,而那身合体的蓝色长衫同样给他高挑健硕的身材一种与众不同的风度。

“请问先生你是?”温莎莎疑惑地问道。

“坐吧,先消消气。”华运良亲自拿过一张凳子放在她身后,挺温和地说:“其实也不能怨伙计,说起来这也是老规矩了。不过话说回来,这规矩也是活的,像小姐刚才所言,你是有功于我华家的。况且你们做运工的也确实不易,这大过节的还要在外跑货。今日我做主,你买下一斤,我请你一斤如何?”

“那么你是、你是华府的少掌柜,少老板了?”不知怎的,温莎莎此时心跳不已,眼前的他难道就是八年前曾经在遵义城里见过两次面的华府少爷?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他一对比,温莎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以这么说吧。”华运良从柜台内递过酒壶,彬彬有礼道:“拿着吧,小姐,别让喝酒的人等得太久了。”

听他所言,他还并没有认出我是谁。他,他把我当做了跑货的运工。嗨,运工就运工呗。温莎莎不由自主地再多看了他几眼,只感觉到耳根和脸颊有些发热,她有些心慌又有些害羞地付钱,然后赶紧离开了店铺。

噢,我怎的忘记了给人家说声谢谢了呢?他如今看上去好俊美,好有魅力……嗨,真是的,温莎莎你脑子里在想些啥呀?快到旅馆的时候,她才刹住思绪,恢复了常态。

这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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