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的狼趴在道路尽头的一棵胡桃树下,见到卡车经过时跳进灌木丛:一个我们事先约好的暗号,暗示敌人已经上钩。
我加速绕过那个转角,刀柄上的浮雕在靴筒里硬邦邦地硌着我的小腿。
现在想起来,那是一个坏兆头,预示着计划不会顺利。
不过它尚且不能被称之为错误,真正的错误大概是我决定在下暴雨时继续赶路。
我在森林里开了没多远就下起雨,在福克斯,下雨简直和凤凰城阳光正好一样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哪怕小雨很快变成倾盆大雨,我也没把它放在心上;而且当时我觉得那是个好机会,雨水会让气味难以辨别,詹姆斯不会发现这是个圈套。
前往旧港口的路上要经过一条溪谷,两侧的河岸上是一大片空地,为了让这出戏更真实,狼群必须和卡车保持距离。
那是我们犯下的第二个错误。
没有第三次机会。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一栋建筑的二楼,映入眼帘的是那种办公室里常见的书桌,桌板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木头陈旧腐朽的味道充斥在我的鼻端。
我从布满灰尘的水泥地上撑起身体,后颈隐隐作痛。透过碎掉一半的窗户能看到不远处的一根立柱,柱子顶端竖着一个大红色的字母W,因长期被雨水浇灌,在金属标牌顶端留下一道道深色的痕迹。
威尔逊的伐木场。
这座伐木场在我小的时候已经倒闭了,有传言说这个地方闹鬼,我十四岁那年还和山姆他们瞒着大人来探险,结果当然是令人失望的一无所获。
外面还在下雨,密集的雨幕和昏暗的天色让我无法判断时间,但通过四肢的僵硬程度判断,恐怕距离我被打晕不会太久。
“糟糕的天气,小姐。”
冰冷的、圆滑的声音钻进我脑子里,我猛地转过身,差点拧断自己的脖子。
一个男人站在我身后,他穿着牛仔裤与厚重的防水外套,浅棕色头发,五官令人过目即忘,完全看不出吸血鬼常见的魅力。
但我毫不怀疑他的身份,在两道普通的眉毛下面,一双如同红酒般暗红色的眼珠嵌在苍白的脸孔上。
“詹姆斯?”
男人如一头豺狗那样咧嘴笑起来:“不错的判断力。”
我下意识向窗口退了一步:“你有什么事吗?”
“有什么事?”对方好笑地重复了这句话,“吸血鬼捕捉一个人类,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你可不是这么表现的,我躺在这里的时间,足够你吸干我一百次了。”我又退后了一步,现在我的后背已经抵在窗台上了。
“那就失去了最有价值的部分,小姐,如果血液里没有恐惧,就缺少了九成的魅力。”
那男人在我眼前张开双手,如同站在舞台之上,向台下的观众谢幕。
正如爱德华所说,詹姆斯开始这场追逐不是为了捕食,而是将它当作一场刺激的竞赛游戏。
每场游戏都需要一个盛大的落幕。
“吸血鬼都这么富有戏剧性?那你还需要灯笼袖和拉夫领。”我讽刺地说。
他饶有兴致地眯起眼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像在看一个有趣的谜题:“你不害怕?”
“为什么害怕?”我挺直腰板,把手臂抱在胸前,“既然我已经逃不掉了,至少可以在死前败坏你的兴致。”
“好吧,这可真令人沮丧。顺路一提,你绝望的心跳——”棕发的吸血鬼动作夸张地侧耳倾听,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实在非常悦耳啊。”
操!
什么戏剧性人格,这他妈就是个变态!
我知道自己心脏狂跳到几乎要心脏病发作了,双腿也在发软,如果有人会像超人一样从天而降来拯救我,我绝对不介意叫破喉咙。
但我不知道素食者们和狼群什么时候能找到我,我得想尽办法拖延时间。
“你是怎么看穿我们的计划?”我问,让自己听起来是纯粹的沮丧。
“因为我善于捕猎——上帝给了我这个天赋,卡伦家的吸血鬼听不到我,但我能听到你们。当然我必须承认,你驯服吸血鬼的能力确实令人惊讶。”
听到那个词语从一个以人类为食的吸血鬼嘴里蹦出来十分讽刺,但更加讽刺的是,我输在了对卡伦家的盲目信任上。
“你得注意用词,我和卡伦家的吸血鬼们是朋友。”
詹姆斯从鼻子里喷出一个轻蔑的哼声,显然不屑于讨论这个话题。
“好吧,或许我临死前可以留一封遗书,告诉他们下次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引以为戒。”我强迫自己盯着那双残暴的眼睛,“你怎么从狼群眼皮底下把我掠走的?”
“噢,那就更简单了,我一开始就等在河对岸那片林子里。”
“什么?这不可能!狼群确认过你跟上来了!”
“劳伦足够混淆那几头蠢狼,维多利亚会把卡车开往指定的地点,带着那件衣服——谁会发现一个没有气味的目标消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