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按同时求见,多半与盐商暴动之事有关。朱平槿暂停了朝会,决定先见了两人再说。
“说曹操曹操到!”朱平槿感叹道,或许这正是包揽盐税的好机会!
注一:据万历四十四年户部尚书李汝华的记载:两淮岁解六十八万有奇,长芦十八万,山东八万,两浙十五万,福建二万,广东二万,云南三万八千,各有奇。以上合计1168万两。四川、陕西解往边镇的盐课银额,合计约112万两。
崇祯皇帝在崇祯三年也想整顿盐业,但很快失败。
所谓“纲盐制”的内涵是:每纲盐引为二十万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分,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官府白收),共计六两六钱四分,折合盐价约为每斤二十二文。请注意,这只是盐引这种以盐为抵押品的特殊有价证券的官方价格。有网文将其直接认定为官方盐价,大错特错。
注二:没有查到明末四川盐产量的数字,所以响木不负责任的参照了顺治八年的数字。但明末四川的主要盐产地,依然是川东盐泉。清初,四川井盐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川盐收购量已达5000万斤。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大减,本省食用绰绰有余。
但上述的“爆发式增长”,是以明末数据为基础,还是以清初数据为基础,是产量迅速恢复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增产,响木所见的所有史料均含混不清。响木个人倾向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