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还去摘玫瑰来送我,显然不是前者,难道是后者,凭什么两个陌生人,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没有说过,就会单方面真情所致?这个观点我个人是很难接受的,我相信爱,可不相信无缘无故的爱,就算不是轰轰烈烈的,但至少也要日久生情才对吧。
正想说人来人往的,最好别看到我,就当我是隐形好了。
可天不如人愿,我一走神的功夫,两人竟面对面再无出路可逃,这么宽的马路都能如此,我认定他就是故意的。
他一脸喜出望外,不,看他的表情可以形容的更准确一点,叫欣喜若狂的脸都抽了一半。
举起手里的购物袋挡住脸,迈大步就想溜。
“拉拉同学,我喜欢你。”
这声音?听着实在很古怪,我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转身回头探个究竟。
二十九号男生手里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喇叭,如果没有在这里相遇,他是不是打算捧着玫瑰花,拿着大喇叭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大声喊着他爱的宣言。
到时说不定还真能感动一楼的芳心,我倒成了那个千夫所指的无情人。
见有好戏看,好多同学都围了过来,有的人还拿出手机拍摄着,不用想一会儿他的真情告白,就会成为网上的又一则桃色新闻,让人茶余饭后拿我的事当笑话讲,这脸真是丢不起,丢不起。
急忙转过身,就当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
“心爱的拉拉同学,我喜欢你。粉喜欢你……”
怎么几秒钟的时间就变成了心爱的。
晚风吹来,我背心拨凉拨凉。
“亲爱的拉拉同学,我真的蛮喜欢你的。还真的粉喜欢粉喜欢你哟……”
听着他娘娘的声音,我顿感这同学原来是台湾同胞。
如果他是女生,嗲嗲的声线,说不定真能赶超志玲美眉。
路边那些交头接耳和指指点点,让我真的无处遁形。
突然发现,其实想要表现出装聋作哑,目空一切的淡定,也得要有很高修为道行才可以的。
不一会,涌来的人潮将我和二十九号包围起来,正当我站在众人中间无路可逃时,两束有力的强光打在我身上,如聚光灯将我整个包围,灿花了我的眼。
正想着这位台湾同胞,又在模彷哪部超俗的电视剧桥断的时候。
“快看,超际量订制版兰博基尼。”不知何处冒出一石破天惊的大叫声,那兴奋劲就像饥饿的人,一抬头就看到了满天乱飞的UFO在撒馅饼。
一众看热闹的同学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兴致悖悖的把目光从我这个笑料,转到停在我前面不远的那辆车上。
兰博基尼为何物?
咋一听,好像是詹姆斯叔叔家养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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