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的对手,
陶素曾在那达慕大会上,一个人单枪匹马拼酒撂倒了蒙古八个亲王,三个世子,自此威名远扬,李瑾之那年十七岁,足足羡慕崇拜了有大半年,并且时不时的还要拉着比自己更废柴几分的堂兄弟们拼酒,每一次都喝的烂醉如泥,害得太皇太后成日头吩咐人准备醒酒汤,一碗一碗的灌给他喝,
可饶是再如何锻炼都不如人家天生异秉來的厉害,最后因身子骨略有一些吃不消,李瑾之只能作罢,从此安安静静的做个小小的崇拜者,再也不妄图能够达到偶像的水平,
正想着要酒鬼媳妇來拉拉风,却不料左右巡视几番都未曾见到她的身影,李瑾之有些着急,笑着挡开依然不肯放过他的党项贵族年轻男子们,起身越过人群,准备去寻找陶素,
“王爷这是要去哪里,”娇媚柔软的声音,合着阵阵扑鼻香味传來,李瑾之转头,正瞧见方才献舞的红衣女子,火光照耀之下,那动人的容颜美的异常迷人,党项女子身姿修长,轮廓健美,带着一股噬魂销骨的媚态,
李瑾之觉得自己的呼吸有片刻的停顿,强行安耐住心中的悸动和不安,“姑娘可曾看见我的王妃,”
那美人嘴角轻轻一扬,只是浅浅的微笑,竟带出了风情万种的姿态來,“方才我瞧见哈日珠带着王妃去了那边,想來是去了二王子的毡帐,”
李瑾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微微蹙了眉头,“二王子,”
一个据说喜欢男人的男人,神秘又非常有能力,陶素见他做什么,李瑾之微微的感到了不安和彷徨,转身便要去寻人,却被美人轻轻的拉扯住,
“王爷,何必亲去,打发人去传话就好,这晚宴之上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您未曾瞧见呢,和不同我一同去看看,”
男人不会拒绝任何一个样貌不错的女人,即便是明明知道会有危险,李瑾之虽不是寻常的好色之徒,可却也实在好奇这**裸的勾引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
“那便有劳姑娘了,”他松松的抱了抱拳头,略一施礼,便跟着那红衣美人走了,
陶素跟着哈日珠走了好原的路,放才到了她的毡帐,
“你怎么住的这么偏僻,”陶素忍不住问出了声,
哈日珠的毡帐在整个营镇的最边缘地区,沒有重兵把守,更沒有守门侍卫,似乎连下人都很少,
哈日珠不以为意的扯了扯嘴角,笑的很自然,“我不是父汗的掌上明珠,自然也不用住在父汗身边,更不用学很难的舞蹈,不用懂什么是万种风情,”
陶素总觉得哈日珠的语气酸溜溜的,可抬头看着她清澈的双眸,却又觉得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那位红衣舞娘,也是贵国公主吗,”陶素今天的问題似乎有些多,问完之后,方才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唐突了,本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可哈日珠却完全沒有这种感觉,
她伸手掀了帘帐,大大咧咧道,“她是我姐姐,是已过世的大夫人留下的独女,有一个很美丽的中原名字,丹凤,”
“丹凤,”陶素挑了挑眉毛,不自觉的重复一句,“大夫人是中原人吗,”
“嗯,”哈日珠点点头,“据说是为很美的女人,你瞧我姐姐的样貌就知道了,姐姐虽酷似大夫人,可眉宇间却有几分父汗的样子,据说那位夫人要比姐姐美上十倍,的的确确是可倾城美人,小时候我常常想,父汗为什么不喜欢母亲,长大后知道了大夫人的故事,倒也懂了几分,你见过这世间最美的花儿以后,便是给你整个花园你也不大会在意了吧,”
“嗯,也许吧,”陶素点了点头,又忍不住反驳道,“不过,我倒觉得珍惜眼前的比较重要,纵然那朵花再美又如何,还不是凋谢了,与其悼念和惋惜,不如好好打点正在开方的花儿,别等到她们也枯萎的时候方才知道后悔,”
“沒错,人总是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哈日珠用力点了点头,“比如父汗现在,其实也是无比思念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