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鸵鸟拔毛除内脏的情景。毕竟妮可是一个女子,女子还是少见血为好。
慕轩提着鸵鸟扭转了方向,远处了一小丛梭梭吸引了慕轩的注意,于是他慢悠悠地来到了哪丛梭梭的旁边。
慕轩闭上眼睛,动用着真气,发挥着自己极限的速度来拔光鸵鸟的毛。“唰!”仅仅一秒。鸵鸟的身体就变得光溜溜了。
慕轩从储物戒里拿出了那把蜀山的宝剑,唰唰唰几下就把鸵鸟的内脏取了出来并且很流利地切下了它的屁股和没肉的爪子。
为什么慕轩要用蜀山的宝剑呢?因为,他可舍不得用黑水晶干这种肮脏的事情。
慕轩对着眼前的一小丛梭梭,并拢两指,一股真气猛地从他的指尖喷涌而出,梭梭瞬间就着起了火。慕轩用真气拖着小鸵鸟的身体,放在火上烤着。
慢慢的,鸵鸟的皮肤变得微微发黄,上面冒起了油花,发出劈了啪啦的声音。一股香气渐渐传递开来。
慕轩不知道,此时妮可正静悄悄地站在离他几十米开外的地方,看着在烤着鸵鸟的慕轩,妮可吞了一口口水。心中暗骂:哼,小慕轩,这个小气鬼!我说你是干嘛去了呢!原来是去自己找吃的去了!哼,你这个自私的人,我算是彻底看透你了!
妮可的眼里微微有些失望,但是又有些不屈。她微微仰起头,转身就往那棵大杨树下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