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上他,因为她就是那一种自己喜欢了就势必要拥有的那一种类型。
在过去的九年里,如果她苏子玲喜欢眼前这个混血妖孽男,也许她早就把人扛回家珍藏了,可是事实证明,她对他不感冒。
黑色的奔驰在公路上飞奔着,最后在一家五星级饭店前停了下来。
苏子玲看着饭店的招牌,发现她从来没有来过。她转过头看着曾世豪把车钥匙交给服务员后便跑过去问:“这家是新开的?”
“嗯,带你来尝尝鲜,我一个朋友的,你可以肆意地吃。”
苏子玲一听,随之更加高兴了。既然是曾世豪朋友的店,那么她完全没有必要去估计钱财问题,况且曾世豪的荷包也不是她一个苏子玲能够吃的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