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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的官职俸禄对应表(3 / 5)

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征将军之下。

四安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东汉时有此名号,位次三公,在四镇将军之下。

四平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安将军之下。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督:

东汉末年始置。因各杂号将军之间并无隶属关系,故设都督一职,督管几路军队,为军事统帅。后以“都督某州军事”,掌管驻扎在该州的所有军队,并兼管该州民政,权力非常大。

上大将军:

孙权封陆逊为上大将军。后吕岱亦任此职。

杂号将军:

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

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

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

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

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

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

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

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

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

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

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

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兵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兵事。

治中从事:

刺史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众曹文书,居中治事,故名治中。

典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劝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郡丞:

太守助手。

主簿:

在地方上是太守助手,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在幕府中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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