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历了分分合合。终于走在了一起,李晓彤前一个多月给秦娆打电话,希望她能当伴娘,为他们见证。所以秦娆去北回归线赚了一些外,准备买一身像样点的行头,万一以后留校了,其他老师结婚什么的,也好穿!”
“哦,那你觉得以秦娆那小气样,会投资
“你也不要看秦娆,我估摸着她怎么也要买件上千的吧!毕竟是第一次当伴娘,总不好给学姐丢脸!”本来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坐公交将近一个小时,夏夜之像一把伞为秦娆挡住后面拥挤的人浪,坚固如山。下车时后背就像洗了个澡似的。秦娆看着他那么汗,有点感叹道:“学弟,身这么弱,有时间多做做运动吧!”
东江商业街,下午四点半。
秦娆当先进入一家男士衬衫店,夏夜之有些奇怪道:“不是买伴娘衣服么。进来男式衬衫店做什么?”
秦娆笑而不答,走进了衬衫店。夏夜之这明白,秦娆带自己来帮她挑衣服是假,为自己买衣服大概是真实目的,只是怕自己不来找了个借口吧!于是就站在门口,点了支烟,也不进去。
一个高个长相颇有几分韩庚模样的男服务生正招呼两个妙龄女孩,两个女孩逛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不买,就围着他找起了话题,小到爱好,大到人生价值观,这都是第三次来了,他那个晕啊。谈话中了解到一个是北影毕业的学生,暑假回来准备到东江电视台工作。这家店是他家的,本来是想让老爸看看自己也能管好店,没想到一个月不到。好几个女生问过电话了,这次这个女生勇敢,直接邀请他去参加下周的宴会,颇有一番当演员的大气底蕴。
帅哥正不知道拒绝好,还是不要扫了人家面答应下来好的时候,见一个一米六八六九左右的女孩背着一个简单的米奇包走进来,他下意识扫了一眼,但平时习惯性划开的目光却忽然怔了怔,犹豫了半秒钟,和那个满脸期待的北影系花道了个歉。抢在另一个网从试衣镜旁挂好衣服的男同事之前步迎了过去。柔声道:小姐,您好,这边是男装。女装在那边!”
“你好!”秦娆应了声,礼貌性的看了他一眼又将目光放在男士衬衫专架上。
帅哥尴尬地咳了一声,再次道:小姐,那边是上架的女衬衫。我可以给你介绍几款!”
被晾在一边的那个北影毕业生胸口一阵起伏,甩开小声嘀咕的同伴。走了其来,不悦对帅哥道:“喂。你还没招呼完我呢”
说道一半,眼神定格在秦娆脸上。“你是”江大的秦娆?”
秦娆俯身拿了一件衬衫,扭头现夏夜之正在门口叼着根烟晒太阳。十分不配合,失笑着摇摇头。忽然听到有人喊出她的名字,蓦然抬头,现一个比她略低,戴着大耳环的女孩,但是不认识。
“你是
“哎,果然是你!”女孩双手交叉地抱在胸前,上下扫了秦娆一眼。后落在她脸上,似笑非笑道:“你肯定不认识我,不过我认识你!”
“我们见过?”
“我在北影,可没那么幸运见到你。不过我们那男生经常提起你,听说你魅力很大,有不少男朋友!”
秦娆笑笑,也不解释,将散落的一缕乌丝撩在耳际,时着门口夏夜之喊道:“夏夜之!”
“我不聋,用不着这么大声!”
夏夜之踩灭烟蒂,慵懒地走了进来,“有什么吩咐!”
秦娆拿了一件粉色的红豆短袖衬衫对着夏夜之比了一下,“这个喜欢不?”
“哼!”
夏夜之插着口袋,鼻里轻轻哼了一声淡淡道:“我只穿阿玛尼的!”
如果这句话换作别人来说,只会引人笑,但是对于前世潘神,不管多贵的阿玛尼衬衫,只穿一次,有一部分原因是洁癖,另一部分是因为多年在基纽学堂潜移默化下培养出来的习惯,换句话说,一直要求他这样做。所以无论他以何种方式跻身顶尖的上层社会,总透露着贵族气质。
秦娆以为他是在赌气,失笑着摇摇头,“那我给你挑吧!”
北影那妞扫了一眼四处逡巡的夏夜之,见他穿着一件杂牌的棉质衬衫。休闲裤,脚下穿着不知是不是高仿货的阿迪白色运动鞋,挑了挑嘴角,心中十分不爽的心情顿时变得通畅无比,拍了拍走神的帅哥,做了个打电话联系的手势,和同伴讥笑着走出了衬衫店。
在四百平米左右的店里转了一圈,秦娆觉得没有合适的,道:“上去看看吧?”
夏夜之挑了挑眉,冷声道:“不就是帮了你一个小忙,有必要非刑的这么清楚?”
“以前有必要!现在么
秦娆走到夏夜之身后,翻着他的衣领看了看号码,夏夜之虽然是有点不舒服,但他是何等修养,在这种场合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秦娆难堪的。“现在如何?”
“现在我要去楼上,你要不要上去?”
又见妖精典型的打岔功力;夏夜之孩气地背转身,不理她。
“现在我们是朋友了!这个与人情无关,是学姐毕业前想送你的礼物!”轻轻留下这句话,秦娆上了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