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轶瞧着在自己眼前蹦蹦跳跳的方琴,脑袋里闪过一堆黑线。
这个女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之前还凶巴巴的,现在整个人变的像捡到了宝贝。
方琴属于那种一根脑筋的女孩心里的火气找地方给发泄了,立马又变回了嘻嘻哈哈的模样。
只是之前的那个小插曲小尴尬真的能够被带过吗?
“刚刚那个是谁?”林轶见方琴心情不错,有些好奇的问道。
“没谁,就是一个好色的跟屁虫。”方琴翻了翻白眼,一脸的无所谓。
“哦。”林轶点点头“现在去哪?”
“走,去体育馆。”方琴旁若无人的拉着林轶的手朝着工人体育馆跑去。
街道上认识方琴的人不少。
她老爹是有名的混混头目,而她自己也是林华县出了名的女“魔头”。
不过路人纷纷侧目的原因更多的是林轶。
“这个瘦个是谁啊,居然能被方琴给拉着。”
“天知道,还是离他远点,看样子两人的关系还挺近的。”
一时间街坊邻居议论纷纷。
县城不大,稍微有点小新闻便立马弄得人尽皆知。
短短的半天时间,方琴交男朋友的消息便传遍了半个县城。
就在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的好奇能够被方琴这个混世魔王收住的男孩是何方神圣时,故事的男主角林轶正苦着脸站在工人体育馆里呢。
林轶已经穿上了方琴给他买的一套衣服,蹬着一双全新的运动鞋。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原本再普通不过的林轶经过这么一打扮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的很,甚至勉强能够迈进帅哥的行列。
方琴砸吧着嘴,绕着尴尬无比的林轶打圈。
“我说看够了吗?”林轶的脸快红了。
“行了,咱们跑步去。”方琴嘿嘿一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自己误打误撞竟捡回了一个帅哥,再收拾收拾没准就是一前途无量的潜力股。
“你跑吧,我还有事。”林轶看着方琴两眼冒光的看着自己,不由得心里一阵发毛,立马打算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想跑,没门,陪我跑上五公里再说。”方琴嘿嘿的笑着。
林轶一听这话,脑子炸了。
他百米短跑成绩不到11秒不假。
他徒手对殴七八个大汉也是事实。
可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那可是英雄技能给他带来的红利,若让他实打实的跑上五公里,那还不要了他的命。
作为曾经的吊丝,林轶基本上属于下课放学、吃饭睡觉的主子,什么时候锻炼过。
别说五公里了,平日里连五百米都没怎么跑过。
“我肚子疼,我得去厕所。”林轶赶紧换别的借口。
“我陪你去。”方琴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啊?”林轶呆了。
这方琴还真不拿自己当女生啊。
“啊,什么啊。我有那么吓人,跟我在一起待着能吃了你?”方琴的脸上很是不愉快。
一见对方误会了,林轶赶紧解释“没有没有,你想多了。”
方琴不说话,若有所思。
林轶一见方琴这副模样,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今天真的不舒服,不想跑步,要不我请你吃东西吧。”林轶试探着问道。
“谁要你请。”方琴撂了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丢林轶一个人在那大眼瞪小眼。
这姑奶奶是什么情况,说翻脸就翻脸。
林轶心里也升起了一丝不快,扭过头朝着体育馆门口走去。
刚到门口一个熟悉的人影冒了出来。
正是之前在衣服店碰到的亚健康青年,对方一看林轶正穿着自己付钱买的衣服大摇大摆的往门口走,气不打一处来。
“小子,不管你是什么来头,今天不揍的你满地找牙,我就不信张。”那亚健康青年随手捡起个搬砖便要对着林轶脑袋呼上去。
“张庆,住手。”先前离去时的方琴突然折返,看到了这一幕淡淡的说了一句。
“怎么心疼你男朋友了?”亚健康青年没好气的说道。
“拿着砖头脏不脏,待会还要不要吃饭了?”方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啊,吃饭?”亚健康青年大脑有些转不过弯来。
“走吧。”方琴看也不看林轶一眼,往门口走去。
“走走走,去哪你说,我买单。”那青年乐的一把扔掉砖头,直搓手。
约了这人间尤物无数次了,别说吃饭了,连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过几次。
张庆看了眼林轶,眼神中充满感激。
“小男孩,你伤我自尊了。”方琴走到林轶身边,略一停顿,小声的说道“你不愿意陪我,想陪我的人有大把。”
看着方琴上了张庆的那辆大众途观SUV,林轶脑子有些转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