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亲”,但也尽可能的为原主做了准备。
她伸手,在倒台上抹了一把,没有灰尘!
看来,冯大哥即便不在国内,也是通知这边的人,提前进行了大扫除。
屋子干净,家具齐全。
原主领包就能入住。
林羡予溜溜达达的来到了卫生间,洗手台、马桶、浴缸,一应俱全。
拧开水龙头,唰!
花洒本洒出水雾,先是凉水,很快就是热水。
林羡予满意的点点头。
她又回到客厅,打开行李箱,将里面的衣物等都收拾出来。
“蛮复古的!”
林羡予逐一整理着这些出国前,特意在京城、魔都的友谊商店买的衣物。
衣服都很贵,据说还是国外的最新样式。
呃,原主来到国后,才发现,所谓的最新样式,跟国外还是有出入。
土!
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土味儿!
原主看到街边那些金发碧眼的年轻女孩儿们,穿着时尚,气质摩登。
尤其是她们从里到外透出来的自信与骄傲,让她们整个人都是耀眼的。
原主本就向往国外的一切,亲身身处这繁华现代的国际都市,忍不住的自卑。
在国内的趾高气扬、得意嚣张,在踏上国土地的那一刻,就全都消失了,转化成对于自己、对于祖国的不自信,甚至是有着莫名的羞耻感。
林羡予融合了原主的一切,也就能感受到她的这种自卑与羞耻感。
林羡予并没有站在后世人的角度,对原主这种爱慕虚荣、崇洋媚外的心态进行批判。
作为零零后,她经历了国家的腾飞与辉煌。
所以,她从不觉得“国外的月亮更圆”。
崇洋媚外?
不!
根本不存在。
林羡予早就对国外祛魅了。
她有着发自内心的民族自豪感,以及祖国强大赋予的底气与骄傲。
林羡予不崇洋媚外,可也不会高高在上的鄙视、批判原主等常年生活在饥饿、贫困的本时代“土着”们。
从小到大,从国内到国外,他们所见到的,就是国家贫穷、落后,国外富裕、先进。
这是百年屈辱遗留下来的问题,亦是自身实力确实不够强大的现实。
想要更好的生活,这、没有错!
没人愿意吃苦,趋利避害、嫌贫爱富才是人之本性。
原主只是不够高尚、伟大,她有欲望,更屈从于自己的欲望。
道德或许有瑕疵,却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
林羡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审判”她,或许她骨子里也是个“恶女”吧。
整理好衣物,拿出了一套干净的碎花睡衣,便去了卫生间。
洗了个热水澡,褪去一身的灰尘与疲惫。
林羡予换好睡衣,便回到了客厅。
满室阳光,窗外远处,有林立的高楼,时不时还能听到汽车喇叭的声音。
林羡予抱膝坐在沙发上,开始接受原剧情。
呃,林羡予确实理解原主,并深深共情。
但在原剧情中,冯羡予则是妥妥的“反派”!
她为了更好的生活,暗中设计,赖上了男主顾今朝。
亲哥找来,身世曝光后,她不顾丈夫对她的好,不管儿子的哭求,决绝的离婚、出国。
到达ny后,冯大哥给了房子和钱,便将她丢在了大街上。
原主不是林羡予,她没有出过国,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和魔都。
但,那里再远,也是在国内。
看到的是熟悉的黑头发黑眼睛,听到的也都是国语。
在ny,原主却是人生地不熟。
周围来来去去的,也都是金发碧眼、满口鸟语的歪果仁。
原主本就自卑,在陌生的环境,语言不通,她本能的畏惧、恐慌。
傻乎乎的站在街上,被抢了包,都没有反应过来。
还是路过的邻居,看她可怜(长得好看),询问无果后,便帮她报了警。
警察来了,钱追不回来了,但可以帮她进入到房子里。
有房,却没钱。
原主险些饿死自己。
许是雏鸟精神,原主在自己差点儿死在公寓的前一秒,找上了那个帮她报警的邻居。
邻居是个三十来岁的国男人,名叫莱纳德,毕业于ny大学,也算是这个年代的高材生。
毕业后,在曼哈顿的某个大公司工作。
莱纳德年薪可观,人也帅气。
关键是他足够温柔,并没有因为原主是个不懂外语、肤浅虚荣的歪果仁就瞧不起她。
原主很快就沦陷了,与莱纳德成了男女朋友。
靠着莱纳德,原主找了家语言学校,学会了英文,还开始补习功课,她要考ny的大学。
原主或许人品微瑕,但人却极聪明。
努力了一年,她不但熟练掌握了英文,还成功考上了ny大学的商学院。
虽然不是顶级名校的王牌专业,但好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