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给我把脑子洗了, 我才会忘记。”我吐槽。
乱步喉咙里发出一阵不满意的长音。
他明显是知道的,知道这不可能,但依然在任性撒娇,趁机讨要好处。
乱步:“那清桃做不到就得答应我其他的。”
我唔一声:“说来听听。”
乱步:“你先答应!”
我:“不要。”
“……”乱步努力用充满怒气的脸对着我, 让我幻视一头看到红布的公牛, 仿佛下一秒就要刨地冲过来。
我淡定地将自己套进斗牛勇敢者的角色, 打算挥一挥红布:“不说算了。”
他果然上钩:“我要说!”
我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乱步愤愤揪我头发, 但是只捻着我的发尾,我压根就没有感觉。
我侧脸将耳朵支到他那里:“你说你说。”
“你周六白天就过来。”乱步小声哔哔。
我果断拒绝:“不行, 我要去书店看漫画。”
乱步:“你不用看, 我可以给你剧透。”
“???”我认真说,“你敢剧透我就敢打你。”
乱步:“。”
他一脸怨气,直勾勾朝我散发, 嘀咕:“难道漫画比我还重要吗?”
我:“…”
来了,恋爱中的绝对“比较型”问题。
一般句式是“难道xx比我还重要吗?”
xx可以是游戏等等一切爱好。
我清了清嗓子,环手, 应对这个恋爱难关:“你是活人,它是死物, 怎么能比呢?”
乱步要说话,我连忙打断:“要不你也可以跟我一起去。”
不对……我临时打了个补丁:“你能保持安静的话。”
乱步当然是满口答应,还抱着我下巴顶着我的额头哔哔其他的话。
很好, 我真是个恋爱天才。
***
我们去往操场, 在操场外围,人群往里走分成两股。
我因为要比赛, 得和乱步分开, 我嘱咐他要跟着观众坐位置, 不要乱跑。
乱步懒洋洋:“知道了——”
他朝我伸手举起手掌。
我有些紧张,见状只是轻轻用自己手掌贴了贴,一点响声都没有。
乱步不高兴道:“一点斗志都没有。要使劲啊桃酱。”
我:“……”
我轻轻打一下他手掌。
乱步不痛不痒:“要!斗志!”
……行叭。
我长呼一口气,从身后向前扬一下手,猛地打过去。
啪!
极其响亮的击掌。
手心火辣辣的疼。
我强忍住痛意,面不改色:“好了!”
乱步慢悠悠收回手,“加油哦。哦对了对了。”
他突然朝披风里掏什么东西。
“铛铛。”乱步拿出一个黑色小巧的相机,比在自己脸上,遮住半张脸,笑眯眯道,“我会照相的。”
我:“。”
我对他刚才从哪里掏出来这玩意儿感到疑惑无比。
披风还有这种用处……???
我:“没想到你还会带工具。”
我才抬手,乱步就将相机放到我手心。
我余光瞥见我因拍掌而变红的手心。
好疼……要忍住。
我摆弄了一下相机,没有真正摸过这种专业性东西,随口问他这是买了多久的。
“昨天买的啊。”乱步笑道。
我忍不住吐槽:“……你昨天做了好多事情。”
“对啊好忙的。”乱步十分擅长顺着杆子往上爬。
我正摆弄着,问他什么牌子的,虽然我也不懂这些东西。
他皱眉说他没记,只对店员说拿最贵的。
我听到那个天文数字:“…”
我的手在颤抖。
我小心翼翼将相机安安稳稳放置到乱步手心,严肃道:“好好对待它。”
乱步噗地一声笑出来,拍拍我的头,故作成熟:“加油,加油。得第一了请桃酱你嗯……吃饭?”
我:“我尽力。你先去观众席坐着吧。”
我朝参赛者通道走,回首向乱步挥手。
乱步站在白瓷砖的地板上,暖和阳光笼罩住他,他没有挥手,反而脱帽甩了甩帽子当做告别。
我一离开就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