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大做文章。
很好,至少第一战打响了。现在她也是个有粉丝的人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像以前一样,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陆溪微微一笑,把手机一关,吹干头发,美美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早,张姐就拿着几份合同来找她。
“这些是来找你代言广告的商家,我稍微挑了挑,觉得不错的就留下来。剩下你再自己看看,有满意的和我说,我负责去交涉。”
陆溪低头仔细翻开起来,一字一句都不放过。
这一番浏览下来,发现被张姐留下来的,基本上都算比较好的合同,也没什么大坑,都是可以签的。等确定没有什么商业代言冲突后,合作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张姐的业务能力虽然不行,但根子没有烂,人品还算信得过,不会干出烂心肝的事情。这也是陆溪为什么不要求换经纪人的原因。
“这家美妆产品的代言,还有这个,登山用品的代言,先接这两个。”
一个是代言费给得多,一个后续待遇好,一签签三年,也就是三年内,陆溪都不用担心业务量是零了。
张姐点点头,表示都没有问题。
“对了,还有一件事。”张姐说:“我接到了公司的通知,上头让你回去一趟,说是有任务要上。”
任务?
一听这话,陆溪的眉头便狠狠皱起来。
签了经纪公司后,艺人能从公司手里拿资源,当然公司也能从艺人身上讨好处,而这好处经常是艺人拿走的好几倍。这其中除了抽成之外,还有一些强制性的任务,通常都是为了捧公司其他艺人的,当然一般都会被包装成其他名目,听上去像那么回事。
没有利用价值的艺人不会被公司想起,陆溪重新翻红,就立马有事找上她了。
要知道,上次陆溪上次接到的强制性任务,就是把穆成安带起来。
这一带就给自己带了个麻烦,简直成为纠缠陆溪一生的毒瘤。
陆溪很快镇定下来,淡淡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见见就见见。”
总有一天,她要和这个吃人的公司说再见,但不是羽翼未丰的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