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自个儿已经将这篇文章看到了将近尾声。
骆老教授点点桌面:“又出现了,那种不知从何而来的灵气,专属于沈瑜文章的灵气。甚至于比起之前的一篇《微尘》而言,这篇文章对于那种吸引力的抒发更加淋漓尽致,以至于读到这儿的时候,我都替文章当中的主角觉得有些意难平。”
“很纯熟”白伦越在光脑当中翻找之前沈瑜写的《微尘》,“这么对比来看的话,这种灵气的运用他非常的得心应手,反倒是对于文章一般的基本行文他有些不太熟。”
“这不就相当于还没学会走就学会跑了吗?”
就像书法家们想要写出自己的能够流传后世的字体之前,他必须要学会其他的字体,并且要胸有成竹提取其中的精粹,撇去那些糟粕,才能够有所创新,有所成就一样。
写文章也是这么一回事儿。
连个句子都写不通顺怎么写出一个故事?
行文的基本条理都捋不清楚,又怎么把整篇文章写通顺?
可是偏偏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文章通顺清楚能够带给人阅读体验,偏偏他的文风粗糙的不行,技巧幼稚的要死……
有教授突然叹了一口气。
“我开始怀疑我的阅读审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