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输琉璃将满十岁的时候,她早已是公输家唯一还活着的人,也成了公输家最后的家主。
在沈小猎的后八年,属于军营。
公输琉璃的后八年,属于江湖。
多年后,那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对生命漠然的少女。但她始终记得,她的命是谁给的。她也始终将自己最可爱的一面,留给了自己的哥哥。
她在等着有一天,他的哥哥带着他,过最自由的生活。
那一天,沈小猎也在等,这些年来,他的名字逐渐被人遗忘,因为他的扮相如同书生,又博览群书,而他也慢慢的纠正别人叫自己的名字而让改叫书生,他想要世人遗忘沈小猎。
因为只有当某一天,人们不再注意他的时候,他才会找到那样的时机过真正自由的生活。
沈小猎不知道那一天还有多久到来。
甚至明朗的这句话他已经不怎么当真了。
直到秦历三十年,他与项武在雾囚谷一战打败铁黎国云骑队,然后从阎王臂逃生。途中他遇到了一间客栈。
那间客栈的老板是个如自己一般大的年轻人,客栈的饭菜非常难吃。
客栈的名字很古怪,叫末楼客栈。
但最让他意外的是,那个掌柜,有着一双如同明朗一般的眼眸。
那一刻,而他走进那间客栈的时候,便猛然间想到了昔年住过的天下第一楼。他忽然想起了明朗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
有一天,自己还会遇到一个如同兄弟一般对待自己的人。书生不知道自己的一生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运气,但雾囚谷一战之后,他来到了秦州,再次见到了那个掌柜。
也随着那名掌柜经历了两场战斗,那个时候,他对自由的渴望,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他看着那个掌柜的随性淡然,忽然间,对那些战争变得极为厌倦。
这世间有无数种遇见,有的遇见带着传奇色彩,有的遇见如同柴米油盐,有的遇见则如同一现的昙花,有的遇见则是为了注定的错过。
而掌柜与书生的遇见,是一个冗长故事的开端。
(其实书生与掌柜的第一次见面不在秦州城,是在第一章里提到的阎王臂,这个不算坑,不过现在拿来说下也不错。然后书生篇这一章其实很赶,因为这一章有很多地方可以细写,比如王成羽死的那里,比如霜川的战场,比如沈小猎洗刷明家冤屈,细写会更有感染力,等到这本书以后写完了我会将一些章节修改扩展,现在就先不这样了。因为再写书生部分,就有点偏心了。但书生这个武功不高的角色,确实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这一章六千多字,作为一个手残,六千字对我来说算是爆更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