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旻宁了。”
我点点头微笑道:“民族兴亡匹夫有责,为此抛弃一些个人名利是应该的,我想耶律颙琰应该很高兴,耶律旻宁也确实帮得上忙的。呵呵,纳蒂族诸般事务千头万绪,咱们也不方便去打扰他们,倒是眼前的战斗要紧一些!哦,对了,那个纳穆族的澹台部是怎么回事?我们驻扎在佛得角港,不是得到过纳蒂族的允许,而且一直跟他们相安无事吗?如今他们怎会成为狴奴族的帮凶,甘愿充当炮灰呢?”
史莱德苦笑道:“这个属下原本也不知道,问过耶律颙琰族长才晓得,原来纳穆族拥有两大部落,一为拓跋部,二为澹台部。其中拓跋部占据主导地位,约拥有整个纳穆族的七成兵马,该族族长拓跋云跟耶律家族带有姻亲,是耶律颙琰的表兄,所以我们一直都受到他的照顾。但是最近一段日子以来,也就是狴奴族可汗基茨-布尔曼在凤凰城异族联盟议事团里鼓动各族代表组成联军南下之后,彼此之间的关系就非常微妙了。拓跋云迫于整个纳穆族元老们的压力,不得不率领精锐部队随异族联军进攻长城要塞,没有了拓跋部的节制后,澹台部在狴奴族的背后支持下,屡次跟我军发生小规模摩擦。幸好我们早有拓跋云的警告,十日前就进入了二级战备状态,这才没被敌人所趁。不过敌军指挥官能够想到利用雨夜挖坑设伏,也算得上是有点小聪明的家伙了。”
我哈哈大笑道:“敌将乃米粒之珠,焉能跟先生皓月之光媲美呢?”说完心中又猛然倍感失落,怎么人家就能找到如此精明的谋士,老子却只能拼命谋杀自己的脑细胞呢?
我和史莱德边走边聊,缓步走向荆棘堡城头。
路上,我重新振作了一下精神,问道:“先生来米洛斯大草原已有月余,跟异族接触也不算少了,不知对异族联军的实力有何看法呢?”
史莱德沉吟片刻,整理一遍思路后,侃侃而谈道:“异族素有‘马背上的民族’之美誉,不论男女老幼天生擅长骑射狩猎之术,真可谓全民皆兵了。不过此番异族联军虽然号称带甲一百二十万,但是限于优质战马的数量和粮草补给问题,他们的精锐骑士不过四十万而已,其余八十万皆为各族奴隶组成的轻装步兵,战斗力不过尔尔。另外根据情报显示,米洛斯大草原上铜矿铁矿极少,而且多数矿藏被掩埋在终年积雪的山脉之下,开采极为困难。哪管异族进入铁器时代已过近千年,铁制兵器对他们来说仍是一种奢侈品呢!这一点只看纳穆族士兵平常使用的皆为青铜刀剑和牛角狼牙制造的箭头,身上披挂的皆为硬牛皮甲可知。”
说到这儿,他停顿了片刻,叹道:“唉,尽管如此若跟他们野战的话,任何人都要头疼无比。因为他们极其擅长游击战法,即骑射者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眼下风云恺撒的帝国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异族骑兵相比。如果碰上异族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而且异族骑兵不像帝国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呢!”
我霍然动容道:“果然是厉害无比的战术啊!只是这需要骑士、战马、弓箭的完美配合,先生刚才说他们极少金属箭头,不知其他装备如何啊?”
史莱德道:“异族骑兵之所以能纵横无敌并不是靠刀枪,而是靠硬弓。他们拥有目前射程最远,杀伤力最大的复合弓。这种武器通常由后背上的一条动物筋,弓肚上的一层角质物和中间的一个木架组成。这种弓的拉力在百斤~一百五十斤之间,而且很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三百步,如果在箭上装备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重的泰坦步兵装甲。这个基础上再配合异族骑兵来去如风的机动力,才使得他们得以纵横草原,无人能阻。”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心中暗想待会儿定要缴获一把这样的硬弓瞧瞧,是否真有他所说的那么大威力。不过这种想法仅仅局限于好奇和有趣,因为或许在南疆第二代武器出现之前还会有些担忧,现在则完全有信心打垮任何所谓的“天之骄子”了。
耳畔继续传来史莱德的声音道:“除了复合角弓外,异族马也很有特色。异族马若用我们的眼光看该是最劣等的马了。因为异族马身材矮小,跑速慢,越障碍能力也远远不及两大帝国的高头大马。但是异族马是深蓝大陆上忍耐力最强的马,对环境和食物的要求也是最低的,无论是在高寒荒漠,还是在平原丘陵,异族马都可以随时找到食物,可以说,异族马具有最强的适应能力,异族马可以长距离不停地奔跑,而且无论严寒酷暑都可以在野外生存,有人曾说‘异族马是最接近骆驼的马’。同时,异族马可以随时胜任骑乘和拉车载重的工作,而且,异族马在异族军队除了作为骑乘工具外,也是食物来源的一种——-异族骑兵使用大量的母马,每匹母马哺育期可产奶六百斤~八百斤,这减少了异族军